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健全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和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长效机制,持续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重点服务自治区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企业创新需求,根据《广西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暂行)》(桂科发〔2025〕33号),现就做好2026年度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重点面向区内无研发活动且无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升规”企业、规上工业企业“高新化”企业,以及其他自主创新意识强、无科技活动违法违规行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征集企业科技特派员(团)需求。
二、派驻原则
科技特派员(团)选派坚持“自主申请、双向选择、择优选派”原则,一家企业派驻一位科技特派员或一个科技特派团,服务周期为两年,到期后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继续选派。
三、征集流程
(一)宣传动员。各设区市科技局(科技特派员服务站)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组织动员工作。
(二)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报送需求情况(附件1),由各设区市科技局(科技特派员服务站)审核、汇总(附件2)后报自治区科技厅(工作办)。各设区市科技局须同时填写并提交《各设区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意向征集工作负责人信息表》(附件3),负责对接本辖区内企业需求征集、审核推荐及后续联络工作,确保信息准确、联络畅通。
(三)双向选择。自治区科技厅(工作办)将审定后的全区企业需求清单发送至各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双向选择。
(四)补录征集。对于未匹配上需求的企业及科技人员,后续计划组织开展补录征集,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科技局(科技特派员服务站)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动员和申报审核推荐工作,具体科技特派员(团)名额分配详见附件4。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提出派驻需求,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优先向符合我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或区域重点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派驻科技特派员(团)。
五、报送方式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科技特派员服务站)于2026年5月26日前,将附件1、2、3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xkjqbyjs@kjt.gxzf.gov.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黄庆发0771—5302015、吴文翠0771—5300516;自治区科技厅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钟叶清0771—2613482。
附件:
1.企业科技特派员(团)需求征集表.xlsx
2.企业科技特派员(团)需求汇总表.xlsx
3.各设区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团)意向征集工作负责人信息表.docx
4.各设区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团)名额分配表(暂定).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专班(代)
2026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