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市属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市国资委: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根据《滨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滨发改高技〔2021〕21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6年滨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支持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要引领支撑作用的高新技术行业等领域。

二、请组织申报单位按照滨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编写提纲(附件2)要求,认真编写申请报告,准备证明性材料,出具真实性声明。对照《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申请文件中提出审核意见。

三、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市、区)申报企业技术中心数量不超过3家。拥有省、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平台经济产业集聚区的县(市、区),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增加名额原则上用于产业集群所在核心区。

请于6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大厦331房间)。申报材料包括:县(市、区)上行文纸质版一份(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并装订)及PDF扫描件、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电子版、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PDF扫描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吕超渠娜0543-3163219

邮箱:bzgjs312@163.com

附件:1.滨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2.滨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编写提纲

3.滨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

4.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5.2026年滨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

6.真实性承诺(模板)

7.滨州市人才分类目录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