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在全省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技能人才支撑。根据《海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琼人社规〔2024〕12号),现就做好2026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技能照亮前程
二、主要赛事
(一)第三届海南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二)国家级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海南省选拔赛;海南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三)各市县、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企业、院校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技能练兵比武活动。
三、竞赛分类
(一)第三届海南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为省级一类综合性竞赛。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2026年国家级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二类竞赛项目,其海南省选拔赛分别对应为省级一、二类竞赛,其余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为省级二类竞赛。
(三)其他级别的竞赛活动不分类。
四、奖励措施
(一)金、银、铜奖和优胜奖。对获得省级一、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决赛第1、2、3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选手排名不并列;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该竞赛职业(工种)决赛总人数1/2以上且成绩合格的选手颁发优胜奖。
(二)授予“海南省技术能手”。对获得第三届海南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各职业(工种)决赛前3名(双人赛前2名、三人及以上团队赛第1名)的职工选手,经核准授予“海南省技术能手”称号。已授予“全国技术能手”和“海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不再重复授予。
(三)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对获得省级一、二类竞赛金、银、铜奖的选手晋升技师(二级)技能等级,已经具备技师(二级)技能等级的给予晋升高级技师(一级)技能等级。对获得省级一类竞赛优胜奖的选手晋升高级工(三级)技能等级,已经具备高级工(三级)技能等级的给予晋升技师(二级)技能等级;对获得省级二类竞赛优胜奖的选手最高可晋升至高级工(三级)技能等级。获奖选手为在校学生的,最高可晋升至高级工(三级)技能等级。市(县)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最高可晋升至高级工(三级)技能等级。
(四)各竞赛主办单位可根据《海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获奖选手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奖励;对为竞赛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颁发相应证书、牌匾等。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本级职业技能竞赛的统筹管理。各级各类竞赛第一主办单位应牵头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设立竞赛办公室和各工作小组,制定竞赛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竞赛组织实施工作。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竞赛项目,应在举办前向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报备。各级各类竞赛活动原则上应于10月底前完成。
(二)竞赛应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组织命题,并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等方面内容。省级竞赛命题标准为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三级)及以上;市县级竞赛命题标准为国家职业标准初级工(五级)或中级工(四级)。竞赛以实际操作考核为主,视竞赛职业(工种)情况附加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考核和理论知识考试的权重设定原则上为8:2。竞赛应聘请具有裁判资质的人员执裁。省级一类竞赛的裁判员应具有执裁省级以上竞赛经验,省级二类竞赛的裁判员应具有执裁市县级以上竞赛经验。
(三)凡报名参加省内各级各类竞赛的人员,应当在海南省工作、学习、居住满1年以上,年龄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获得相应申报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在2025年技能竞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同级别同赛项的比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第一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选手实名制信息审核工作,选手身份与实际不符的,应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成绩和相关荣誉等。
(四)第一主办单位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认真制定安全应急、舆情应对等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安全人员,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各项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五)第一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赛活动的宣传推广,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突出大赛主题,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备赛、参赛情况和先进典型,扩大竞赛影响力,进一步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
(六)第一主办单位应在竞赛结束之日起20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竞赛总结(含竞赛成绩)和获奖人员享受相关待遇的申请。获奖选手的荣誉证书、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由竞赛主办单位在竞赛结束之日起30日内到证书实施部门办理,并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六、联系方式
(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
联系人:欧贵雄 电话:65338602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陈东亮 电话:65362103
附件:
1.2026年海南省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省级)
2.2026年海南省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市县级)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