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总体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开展、服务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研发单位(含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创新主体,具备持续稳定运营能力。

2.可选择独立申报或联合申报。其中,联合申报的,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家,应同时包含企业和研发单位,各方需有实质性合作并明确各方分工与投入,牵头单位需承担项目总体统筹、组织协调和主要实施职责。鼓励由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申报。

(二)分类要求

1.研发单位需具备较强的技术储备基础和技术扩散能力,依托本单位优势学科与交叉学科研究成果,用好现有试验研发条件,常态化开展项目挖掘与概念验证服务。鼓励研发单位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建概念验证平台。

2.科技领军企业需具备较强的概念验证商业委托开发能力,将概念验证纳入企业整体发展规划,与相关领域研发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委托合作关系,汇集产业链上下游验证需求,开放企业生产及应用场景。

3.孵化器、专业园区需紧扣主导产业定位,将服务链条向科技成果转化前端延伸,主动对接研发单位挖掘科研成果,开展超前孵化、深度孵化。

4.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以概念验证为核心业务的独立法人实体,需具备可持续运营的商业模式,制定公开透明的对外服务承接程序、服务清单和收费标准。

事项描述

支持科技创新主体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早期阶段,围绕高精尖产业领域建设概念验证平台。通过概念验证平台,紧密联系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科技成果产出源头,提升科技成果成熟度,促成创办新企业,促进优秀科技成果开展验证并转化落地。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企业和社会组织出具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3

所获资质证书、奖励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4

近3年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资金的项目立项和验收文件复印件(事后资助类的无需提供验收文件)、重大产业化项目清单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技术研发成果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6

国际、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组织的批准文件清单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7

资金使用、项目执行等方面的内控制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8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和岗位设立、人事人任命、成果转化相关制度及清单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9

企业、社会组织:组织结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流程、质量管理等)及清单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10

申请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提供固定场地面积材料;申请单位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提供概念验证用房不动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11

场地布局结构图、照片等佐证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12

用于开展样机制造、检验测试、小试中试等主要或重要仪器设备和软件清单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13

价值50万元以上应提供购置或租赁合同及发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14

完工验收、投产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15

校企合作实验室协议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16

专职服务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半年的北京市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学历和职称等材料,境外人员未在北京缴纳社保的,需提供可充分证明在依托单位全职工作的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17

非专职服务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学历和职称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18

专家顾问团队名单及个人简介、专家聘书等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19

基金(专项资金)设立、资金来源、验资证明、资金管理制度、合作协议、已支持(投资)项目清单和资金拨付材料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0

概念验证相关制度、项目模板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1

包括但不限于(近3年):(1)合同、项目立项证明;(2)验证方案、验证报告;(3)样机、样品、产品(注册证)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2

包括但不限于(近3年):(1)合同、项目立项证明;(2)验证方案、验证报告;(3)样机、样品、产品(注册证)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3

成果来源于在京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研发单位,近3年转让、许可、作价等技术合同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4

近3年新设立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及项目关联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5

近3年面向在京创新主体开展概念验证服务及推动成果在京转化项目清单(所涉项目应与5.2、6.1、6.2所提供证明材料相互对应)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6

企校(院)合作平台建设清单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7

计划开展概念验证项目清单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8

平台建设典型案例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9

概念验证项目典型案例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30

预算说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31

其他有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32

单位承诺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6-05-07至2026-05-1518:00:00

办理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或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填报申报书、提交所有佐证材料(见附件),纸质申报材料无需提交,申报单位留存备用。资金申报系统自5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开通在线填报功能,于5月15日(星期五)下午6: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齐备情况进行初审,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进一步组织凝练后提请行政决策立项。

3.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将拟支持项目名单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资金支持合同,按照相关规定拨付支持资金,并依据协议加强对项目的管理。

咨询电话

010-88827004,010-88827979,010-58858680,010-58858681,010-58858685,010-58858689

特殊说明

(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代理活动,相关机构或个人的代理行为与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无关。

(二)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申报内容不得涉及安全保密信息。申报单位不配合核查或经核查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除“达标即享”外,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内容的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给予资金支持。在拨付支持资金前,如承担单位已吊销、注销,或注册地迁出本市行政区域,以及承担单位和相关人员在“信用中国”、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上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不再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