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与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家项目”)的单位予以配套资金支持,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资金配套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pc@kjt.gxzf.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自治区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邮政编码:53002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资金配套实施方案反馈意见建议”字样。联系电话:0771—2618455。

单位反馈意见的,请通过正式函件反馈;个人反馈意见的,请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资金配套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2.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资金配套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