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提升全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水平,根据《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漳科规〔2024〕2号)和《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漳科规〔2025〕1号)的有关规定,漳州市科学技术局组织申报2026年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单位主要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或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与服务,具备必要的仪器设备、研发团队、资金保障等科研条件,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成果(专利)创造与转化能力,有严格控制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是熟悉所申报项目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实际主持项目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重点支持在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事业单位。鼓励原始创新,其中三甲医院报送具有原始创新的项目数占申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附查新报告)。

    3.为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成长,鼓励40周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申报市自然基金计划项目。其中,高校、三甲医院至少推荐1名40周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申报(需注明)。

    4.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主要安排应用基础研究的小额资助项目,最高申请资助金额不超过6万元。

    5.项目进度安排必须合理,实施期限控制在3年以内,自2026年6月1日起算,最迟不超过2029年5月31日。

    6.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必须真实、可行。申报基金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要有配套资金投入,若项目获得实际资助额度未达申请资助额度的,差额部分须自筹解决。

    7.优先支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城市安全、生物安全)、网络安全(含保密)、海洋经济、污染防治、防灾减灾、节能减排、科技兴警(含禁毒、反恐)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

    8.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9.项目申报单位或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直接在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登录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官方网站点击“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再点击“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填写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

    2.推荐单位于2026年6月24日前完成网上推荐,并于6月26日前报送有项目排序的推荐函(格式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三、申报项目数额度

    为提高推荐项目质量,实行限量申报,申报指标额度见下表(附件1)。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等纳统单位研发投入比上一年度分别增减10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各增减1个申报指标。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圆山创新港·科学城”引进的高校联合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申报不占用单位的申报指标(附项目合作协议)。

    各单位申报的项目经同级科研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后统一推荐。市直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事业单位(指漳政综〔2012〕156号文确定的市直各部门下属有科研能力的事业单位)应在项目限额内申报,经主管部门或单位学术机构把关后推荐(省属在漳处级及以上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县(区)级公立二级医院申报项目的推荐单位为县级科技主管部门。申报项目经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排序后统一报送,不受理无推荐主体的申报项目。

    四、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序号项目名称指南代码申报项目截止时间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截止时间
12026年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2026J1JH2026年6月15日2025年6月24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农社科陈明木 洪韬亮

    联系电话:6363126  

    电子邮箱:chenmingmu8299@163.com

    附件:1.2026年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指标

          2.2026年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附件:(漳科〔2026〕14号)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