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促进城乡就业工作,2009年8月24日,区人社局起草,并经区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城乡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现决定对该文件开展后评估,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至5月21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mtgjyk@126.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南路3号院门头沟区人社局701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861275

4.登录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3日

附件1:《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城乡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附件2:北京市门头沟区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城乡就业工作意见实施情况公开征集意见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