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经前期申报、评审、现场核查、书面复核、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环节,现将广东省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分配方案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4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珠海市商务局
2024年5月30日
(联系人:刘碧燕,联系电话:2159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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