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激励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规范和加强北海市本级自筹经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科规字〔2026〕6号)等精神,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和项目管理工作实际,北海市科技局修订形成《北海市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bhskjj_zytc@beihai.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送至: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科技大厦5楼507市科技局科技资源统筹与重大任务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北海市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建议”字样。联系电话:0779一2026148。
单位反馈意见的,请通过正式函件反馈我局;个人反馈意见的,请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
附件:北海市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北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