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比学赶超、狠抓落实”大会精神,围绕我市“13579”工作布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进一步打造“满宜办”一流营商环境,服务经营主体发展,提出以下十二条惠企利民措施:
一、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品质。实施“放心消费在安庆”行动,动态培育一批放心消费基础单元和集聚区。推广消费纠纷“六尺巷工作法”,将讲究礼让、以和为贵的传统美德融入消费纠纷调解。聚焦民生关切,开展食品抽检帮扶行动、“手机变砝码”活动、省“阳光药店+药品比价”系统上线运行等便民举措,做好市场监管为民实事。
二、拓展登记服务,便利市场准入。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常态化开展主题服务日活动,优化“帮办导办”服务,探索更多特色事项和高频服务集成办理。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对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异常的存量公司分类处置。优化经营异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出服务,畅通退出渠道,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三、维护公平秩序,规范市场运行。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切实防止政府出台排除、限制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的政策措施。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帮助高新技术等特色园区企业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加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站建设。
四、助力民营经济,激发发展活力。深化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能力和总体发展质量。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主导或参与标准制修订,提升企业竞争力、影响力。推进广告“合规助企”及“助农惠企”行动。
五、整治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水电气、金融等领域收费,严格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六、赋能食药产业,推动提质升级。督促和指导省医药创新柔性服务安庆工作站发挥作用,深化“百名专家助药企”行动,为“双生”产业项目及企业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服务指导站,为食品企业选址、建厂、品牌申报、产品研发、质量提升给予全流程帮扶指导。
七、深化质量强基,助力强企强链。推进质量强基、质量攻关、质量跃升、质量普惠行动。全面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帮助企业提质扩量增效。组织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活动,帮助企业联系对接质检院专家,指导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培训。赴工业园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讲,发挥省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训基地作用。
八、强化信用建设,提升合规水平。深化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实现“一次申请,全面修复”,推行“无感修复”新模式。推进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抓实年报服务智能化试点,常态化开展“信用助企”主题服务日活动,深入推动年报公示、信用服务进企业、进园区、进市场。全面推行“三书同达”“掌上修复”等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机制,切实助力经营主体重塑信用、稳健发展。
九、护航知识产权,激活创新动能。有效发挥专利“预审服务工作站”效能,为我市“2+4+2+N”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加紧培育一批高质量的发明专利。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日活动,梳理建立重点企业名单,深入一线开展访企惠企行动。聚焦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开展专利导航,指导创新主体开展专利微导航。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高效运行行政裁决机制,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行为,强化涉外知识产权保护。
十、规范涉企检查,提升监管效能。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梳理行政检查事项,统一行政检查标准,细化行政检查事项标准。推动“综合查一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有机融合,切实做到“管住风险、无事不扰”,参与全市“综合查一次”行政检查事项整合率75%以上。
十一、包容审慎执法,彰显监管温度。严格执行《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2025本)。深化推进服务型执法,实施柔性化、人性化监管执法举措,有效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十二、推进智慧监管,提升治理效能。运行使用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探索广告监测、气瓶充装、住宅电梯、网络交易、直播电商等领域“互联网+AI监管”,减少上门检查频次,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