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十条政策(修订)》的通知》(绵府规〔2025〕3号)相关政策,现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支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0亿元及以上,且较上年度增长的登记机构。
二、支持标准
对2025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达到10亿元的,给予15万元资金支持,超过部分按0.05‰给予支持,每家每年最高50万元。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登记机构按要求填报以下纸质资料并签字盖章,于5月18日17:00前将资料报送市科技局226室。
提交纸质资料清单:
1.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支持申报表;
2.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合同统计截图;
3.营业执照;
4.承诺书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形,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追回已拨付补助资金,并将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及负责人不得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伍老师
联系电话:0816-2309841
附件
1.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支持资金申报表
2.诚信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