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7号)和《财政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6〕8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核定全市享受“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院所以及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类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5月22日前,通过来信来函、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1514室

邮编:401147

电话:67610978

电子邮箱:352192977@qq.com

附件:关于核定全市享受“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院所以及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类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