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

为完善我省“人工智能+制造”诊断工作机制,帮助各地更好开展诊断工作,根据《江苏省“人工智能+制造”诊断工作方案(2026-2027)》,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信用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遴选出江苏省“人工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商(第一批、第二批),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工信部门要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制造”诊断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市场主导、需求导向,本次遴选出的服务商供各地在推进“人工智能+制造”诊断工作中参考使用,在实际工作中也可根据需要比选名单之外更加合适的服务商。各地工信部门要根据诊断工作指引,加强服务商动态跟踪管理,提高诊断成效。对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示范案例,要及时做好总结推广工作,发挥示范效应。

二、服务商要严格恪守行业规范,坚持专业诚信、精准高效,严格按照《江苏省“人工智能+制造”诊断工作参考指引(2026年)》开展服务,聚焦企业实际需求,精准排查问题、科学提出方案,主动接受各地工信部门管理,及时反馈服务进展,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我厅将聚焦诊断工作重点任务,强化工作调度,及时总结推广诊断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诊断工作务实高效、不走过场;同时将制定“人工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商服务评价规则,围绕服务质量、企业满意度等核心指标进行评价,不定期公开征集优质服务商,补充完善诊断服务商资源池建设,为各地开展诊断工作提供坚实支撑。

附件:江苏省“人工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商(第一批、第二批)名单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