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鲁科字〔2025〕83号)《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鲁科字〔2024〕119号)等有关规定,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6年省重点研发计划(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受理,经形式审查通过的202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农业良种工程)项目。
二、答辩方式
1.答辩评审采用视频会议方式组织。答辩人根据答辩顺序候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答辩,接受专家视频连线质询提问。
2.答辩场所原则上安排在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加答辩人员不超过6人(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行政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主答辩人须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成员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说明。特殊情况(如项目技术负责人出国或出差在外等)可灵活安排项目技术负责人答辩场所。主答辩人须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和顺序进行答辩,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未经批准缺席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3.答辩顺序、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答辩材料
1.答辩视频汇报材料应包括项目研究内容、产学研合作基础、创新点、技术路线、任务分解、企业经营运营能力和研发基本条件等。
2.视频汇报材料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亲自以PPT汇报形式进行录制,时间严格控制在7分钟内,视频制作为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B、分辨率应不低于720P、适配主流视频播放软件。
3.汇报视频及PPT汇报材料以“指南方向+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统一命名,于2026年5月19日17:00前通过技术负责人账号上传到“科技云平台-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农业良种工程)管理系统”申报项目管理中,并同步发送到电子邮箱skjtncc@shandong.cn,逾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四、其他要求
1.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申报单位分别安排联络人1人,答辩期间联络人应保持电话畅通。答辩联络人反馈表(附件)由项目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26年5月19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kjtncc@shandong.cn。
2.评审期间,严格执行《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请托行为禁止清单》等相关要求,坚决杜绝项目评审请托行为,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
联系电话:0531-51751186,51751185
附件:
答辩联络人反馈表
附件下载:
答辩联络人反馈表.doc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