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文件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第三章有关规定的人员。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申报人员同一年度一个层级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的职称。有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不得多头申报。2026年工程系列计量、标准化、质量、特种设备专业职称评审全面实行线上填报,线上盲审盲评(以下简称“线上盲审盲评”),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线上注册申报(所有申报人员)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6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对应的申报计划(申报人员需慎重选择申报计划,选择确定后不能修改或新增,因申报计划选择错误而导致无法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的责任自负),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线上盲审盲评”申报人员提交后,可下载并查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系统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
3.申报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的,按照评委会通知要求,进入相对应的栏目填报。
(二)个人申报提交阶段
全区高级职称及自治区本级单位中、初级职称申报时间(6月11日至7月10日),申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材料填写并点击“提交申报”,逾期未点击“提交申报”视为放弃申报,且不能再新增申报记录。其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前。
(三)盟市高级职称审核上报阶段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8月10日前,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报送至高级评委会,逾期未上报的,不再补报。
三、评审政策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并符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计量、标准化、质量、特种设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2〕90号)规定。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一)落实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人员,可不受岗位数额(结构比例)限制,由相应评委会评审。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二)落实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对在旗县(市、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或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和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用人单位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审核推荐要突出业绩贡献导向,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等相结合,不得简单一味降低标准条件,造成政策“洼地”,确保将真正符合条件、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
2.对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评审。
3.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当年服务苏木乡镇、嘎查村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的,申报职称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取得现有职称后,累计服务苏木乡镇、嘎查村年限达到3年以上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可提前1年参评高一级职称。
(三)落实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申报职称评审,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对于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在我区工作满1年、积极投身自治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并满足学历、业绩等条件的,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层级职称,其中,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鼓励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其继续教育学习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
(四)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应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对不按规定超岗位结构比例申报的地区和单位,不予接收申报材料。各单位在报送本年度职称评审花名册时附本单位人社部门批复的岗位聘用总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严格落实国家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有关文件精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批准离岗创新创业期间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的权力。
(五)推动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比照认定
1.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职业资格规定,获得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专业)、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2.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6号)有关要求申报职称评审。
(六)严格执行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其他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
1.各申报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本着对事业对人才尊重的角度看待申报工作,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用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出具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公示情况(单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等,对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
2.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申报专业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复审。
3.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
(二)相关材料报送时间
各申报单位7月1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材料的同时需认真填写《2026年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花名册》,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并将电子版报送邮箱:zcps2023@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上交高级评委会,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
(三)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各单位要在报送花名册的同时上交有关费用。标准如下:
正高级320元;副高级280元;中级150元;初级100元。各单位统一收取本单位职称评审费,报送花名册时请携带缴费人员名单。
联系人:侯歆钰0471-5272010
夏翔云0471-4108969、15248029527
附件:1.2026年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花名册
2.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3.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计量、标准化、质量、特种
设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
4.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
5.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
区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