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切实保障本市地方性法规与生态环境法典立法精神、基本原则、核心制度和规范要求保持一致、有效衔接。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滨州市海岸带生态保护与利用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反馈

发送电子邮件至f318693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滨州市海岸带生态保护与利用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二、信函反馈

寄送地址一: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电话:0543-3186938;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四路287号1117室;邮编:256600

寄送地址二:滨州市司法局立法指导科,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67号交通大厦802室,邮编:256600。

三、网络反馈

登录“中国滨州”网站“意见征集”专栏在线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4日。

附件:关于《滨州市海岸带生态保护与利用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滨州市司法局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15日

关于《滨州市海岸带生态保护与利用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