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地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6〕92号),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现下达你市2026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详见附件),用于2022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第四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拨付。
上述资金收入列2026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6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项目名称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15Z15511001000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市按规定将资金拨付至有关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有效,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二、请你市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6年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补助资金预算安排表.xlsx
2.2026年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补助资金汇总表.xls
3.2022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汇总表.xls
4.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四年度奖励资金表.xls
5.2026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xlsx
6.2026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