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动昆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业经2026年第5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推动昆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强化服务职能,推动行业向智能化、绿色化、集约化转型升级,实现建筑业(仅限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专班
(一)专班组成
成立昆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由市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市住建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二)专班办公室组成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市住建局主要领导兼任专班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联络员。
(三)工作职责
1.政策研究与制度完善。负责全面梳理影响建筑业发展的行政审批、市场准入、招标投标、价款结算等方面的制度性障碍。研究起草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措施、技术指引和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资规局、数据局、市场监管局、重点办、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税务局)
2.企业培育与市场拓展。负责建立重点建筑企业培育库,“一企一策”进行精准扶持,助力企业提升资质、拓展业务。吸引大型国央企、外地优质民营建筑企业落户;搭建平台,组织本地企业开拓省外、海外市场。推动设计、施工、生产、运维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培育工程总承包(EPC)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3.智能建造与绿色低碳。负责建筑工业化、BIM技术推广、智能建造试点以及绿色低碳建筑发展。推动产学研合作,建立产业创新联盟。组织实施智能建造、绿色施工、数字化管理等方面的试点示范。(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4.营商环境与风险防控。负责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流程,推行预图审、告知承诺制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行为,构建诚信守法市场环境。协调解决建筑产业工人培训、职业技能认定、高素质专业人才引进等问题。研判行业风险,制定应对预案。(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人社局、数据局)
5.统筹协调与宣传培训。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班工作会议,协调解决跨部门重大事项。对议定事项、重点任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按期推进。宣传先进典型,积极推广成功经验,并组织各类培训与观摩活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二、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班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审议重要规划、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督查督办制度。对议定事项、重点任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按期推进。
(三)总结评估制度。对专班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定期进行总结评估,推广成功做法。
三、主要目标
旨在通过体系化、协同化、项目化的方式为企业精准施策,解决“包袱”,遏制市场乱象,最大程度释放政策“利好”。有效引导和驱动建筑业摆脱传统路径依赖,逐步迈向以创新驱动、绿色低碳、数字智能、质量效益为核心特征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逐步培育本地企业发展壮大。一是产业规模与主要指标保持健康平稳。建筑业总产值在苏州大市范围内保持前列,外向度、劳动生产率等指标有所提高。二是企业竞争力得到有效提升。科技创新投入持续增加,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工业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转型升级取得一定进展。三是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有效,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精品工程、优质工程比例提高。四是市场环境更加优化。监管机制更加有效,市场秩序更加规范,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四、重点任务
拟定5大方面16项重点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1.健全行业配套措施。系统梳理建筑业行政审批、市场准入、工程价款结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例如低价竞争、款项拖欠等问题),结合行业发展实际与企业诉求细化措施,形成覆盖企业发展、产业转型、要素保障的长效保障机制。
2.建立动态监测模型。围绕产业规模、效率、效益、技术等维度,结合智能建造、绿色低碳等重点场景构建建筑业发展运行动态监测模型,定期开展企业监测分析,编制行业运行分析报告,精准掌握发展趋势和问题风险,为决策支持提供数据支撑。
3.探索监理行业改革。借鉴上海、广州相关做法,结合昆山实际探索重构监理委托与付费机制,切断监理与建设单位的利益依附,保障监理工作独立性。建立监理报告制度,分为监理月报和监理紧急报告,报告内容涵盖危大工程管理、施工进度、监理措施、材料检测、紧急事件等。
(二)培育优质市场主体,提升建筑产业能级
4.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建筑业企业从传统房建向大型基础设施、新能源建设、城市更新改造、运维服务等领域多元化拓展,支持信用良好的骨干建筑业企业参与联合体投标。推动监理、设计、造价等企业由提供单一过程服务向建筑体检评估、全过程工程咨询、运营维护等领域延伸。发展“建筑机器人+产业工人”新型用工模式,夯实产业人才支撑。鼓励本地企业与央国企等具有海外经验的企业互补协调发展,带动优质企业抱团竞争“走出去”开拓省外海外市场。
5.构建梯队化企业体系。通过系统性、差异化的举措引导和市场培育,将建筑业企业按照规模、实力、专业特色划分为不同层级,精准扶持、分类施策,形成“龙头引领、中坚支撑、专业特色”的良性产业梯队。支持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培育专精特新企业,避免同质化竞争,构建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总包与专业分包分工协同的产业体系。
6.落实企业创优激励。支持企业创优,对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进步奖、技术中心以及省级以上各类奖项的企业,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昆政规〔2025〕6号)给予奖励,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提升工程品质。
(三)坚持科技赋能,打造智能建造标杆
7.出台智能建造措施保障。制定具有昆山特色的智能建造专项举措,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围绕技术研发、项目应用、企业培育、人才引进等方面形成具体措施。将智能建造综合评定结果作为申报各类奖项和金融信贷支持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8.强化智能建造示范引领。建立“试点培育—示范引领—全域推广”的梯次推进机制。在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中全面推广应用智能升降梯、高支模智能监测、智能安全帽等设施设备和智慧化管理。遴选一批市级绿色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入库,给予重点指导与技术服务,打造青阳港、大渔湾等片区智能建造标杆项目。
9.推进“BIM+”数字一体化设计。明确BIM数字一体化设计具体要求,逐步推进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大型公建、重点产业项目、高品质绿色建筑等全面应用数字一体化设计,加快BIM技术在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等全过程应用。探索整合对接施工图审查、智慧工地和城建档案等业务系统,加强对项目各阶段BIM模型的管理。
10.培育智能化技术创新与应用能力。依托企业技术中心、研究院等科技研发团队,建立“昆山建筑技术创新联盟”,带动昆山建筑业通过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加快装备与软件研发应用,在高空淋水试验、外墙缺陷检验、管网内部检测等高风险区域应用检测智能化设备,提高检测精准度和效能。推动企业科创成果转化为本地地方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四)聚焦“双碳”融合,推动绿色工业化发展
11.完善绿色建筑发展体系。编制《昆山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6—2030年)》,明确未来五年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谋划建设青阳港中央商务区、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花桥“双中心一客厅”片区和大渔湖科创先导区等绿色低碳重点发展片区。支持项目申报绿色低碳标识,并依据相关政策予以奖励,推动高品质绿色建筑、零碳低碳建筑稳步发展。
12.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结合高品质绿色低碳建设,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能用尽用。密切关注上级关于建筑光伏试点动向,全面做好实施准备。积极对接省厅,争取居住建筑光伏应用试点。
13.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完善工业化建筑标准体系,加大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应用力度;培育工业化生产基地,推广LP、预应力混凝土双T板、EHC板等新型工业化建材应用。梳理再生产品应用堵点,推广建筑垃圾源头精准分类处置措施,在2025年首批试点项目基础上,扩大再生产品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中的应用范围与比例,打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昆山样板”。
(五)优化市场营商环境,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14.提升工程审批效能。优化流程,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探索住建领域“一件事”办理,健全清单化与常态化推进机制。围绕项目建设全流程靠前服务,建立图审预审制度,推动重大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投产。
15. 强化市场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分包、层层转包、违规“挂证”等行为;重拳整治围标串标、异常低价竞标等行为,加强标后履约监管,建立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核查机制,构建跨部门联合执法治理体系。
16.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深化渗漏、隔声、串味等住宅通病治理,推行关键节点影像留存、“两阶段”分户验收;强化建材溯源管理,实现检测“一码贯通”。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实现人员履职智慧化、风险识别智能化、危大工程管控精细化、动火作业管理数字化,推广无人机巡检、智能安全帽等设备应用,实现施工全过程数字化管控与智能预警。
附件:市级工作专班2026年工作清单
附件
市级工作专班2026年工作清单
序号 | 工作分类 | 重点任务 | 具体任务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顶层设计
| 健全配套措施 | 系统梳理建筑业行政审批、市场准入、工程价款结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行业管理实际对现有行业领域文件进行清理。 | 6月底前 | 市住建局 |
2 | 研究市场低价竞争根源,制定政策措施,力争下浮比率得到一定控制。 | 12月底前 | 市住建局、数据局、税务局 | ||
3 | 建立监测模型 | 对接数科集团,整合住建建设条线平台数据,建设建筑业发展运行动态监测模块。 | 12月底前 | 市住建局 | |
4 | 探索监理改革 | 借鉴上海、广州相关做法,结合昆山实际探索重构监理委托与付费机制;建立监理报告制度。 | 12月底前 | 市住建局 | |
5 | 培育市场 | 推动企业转型 | 支持建筑业企业向大型基础设施、新能源建设、城市更新改造、运维服务等领域多元化拓展;支持信用良好的骨干企业参与联合体投标,探索本地国企与有海外经验企业互补发展,带动企业开拓省外海外市场。 | 全年常态化 | 市住建局 |
6 | 培育昆山有条件的建筑业服务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在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中先行先试。 | 全年常态化 | 市住建局 | ||
7 | 培育市场 | 构建梯队体系 | 按规模、实力、专业特色将建筑业企业划分不同层级,实施系统性、差异化的政策引导和市场培育,精准扶持、分类施策。 | 全年常态化 | 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
8 | 落实激励政策 | 对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进步奖、技术中心以及省级以上各类奖项的建筑业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 全年常态化 | 市住建局、科技局、财政局 | |
9 | 智能建造 | 出台措施保证 | 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中推广应用智能建造的通知》等文件。 | 6月底前 | 市住建局 |
10 | 强化示范引领 | 遴选市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入库,修改工程质量安全考评办法,将智能建造相关指标及综合评定结果作为奖项申报和金融信贷支持的重要参考。 | 6月底前 | 市住建局 | |
11 | 推动BIM应用 | 调研深圳等“BIM+”数字一体化设计工作经验;建立全过程信息库。 | 12月底前 | 市住建局 | |
12 | 梳理符合条件的新建项目,拓展BIM在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等全过程应用。 | 全年常态化 | 市住建局、资规局 | ||
13 | 培养技术创新 | 成立昆山建筑技术创新联盟。 | 12月底前 | 市住建局 | |
14 | 在高风险区域推广检测智能化设备,如淋水机器人、爬墙检测机器人等新一代产品工程应用。 | 全年常态化 | 市住建局 | ||
15 | 绿色“双碳” | 完善发展体系 | 完善并发布《昆山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6—2030年)》。 | 6月底前 | 市住建局 |
16 | 绿色“双碳” | 完善发展体系 | 对接青阳港中央商务区、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等绿色低碳重点发展片区;支持项目申报绿色低碳标识并按政策予以奖励,推动高品质、零碳低碳建筑发展。 | 全年常态化 | 市住建局 |
17 | 推进光伏建设 | 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应用;跟进住建部建筑光伏试点动向并做好实施准备,对接省厅推动居住建筑光伏应用试点。 | 全年常态化 | 市住建局、发改委 | |
18 | 加快建筑工业化和资源化利用 | 推广LP、预应力混凝土双T板、EHC板等新型工业化建材以及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在项目中的应用。 | 全年常态化 | 市住建局 | |
19 | 推广建筑垃圾源头精准分类处置措施,会同城建绿和梳理2026年重点建设项目,进一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12月底前 | 市住建局 | ||
20 | 市场秩序 | 提升审批效能 |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建立图审预审制度。 | 全年常态化 | 市住建局、数据局 |
21 | 强化市场监管 | 建立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核查机制;组织开展违法分包、层层转包、违规“挂证”等行为检查;重拳整治围标串标、异常低价竞标等行为,加强标后履约监管。 | 全年常态化 | 市住建局、人社局 | |
22 | 加强质安管理 | 深化渗漏、隔声、串味等住宅通病治理;推广无人机巡检、智能安全帽等设备。 | 全年常态化 | 市住建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