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北京市东城区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城园文〔2025〕12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快培育创新型市场主体,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助力首都功能核心区创新生态优化升级,现开展东城区科技创新发展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与申报对象
(一)核心支持方向
支持领军企业牵头联合相关领域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通过组建创新联合体的方式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形成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机制。支持有利于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前沿技术等应用示范和验证迭代的重点应用场景项目建设。支持具有较强基础实力、成长性好的科技服务业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专业服务能力,提升企业综合实力。支持企业在园区发展壮大,对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定位的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创新平台建设等。
(二)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在东城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具备健全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相应项目资金筹措能力,申报项目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支持程序合法合规、资质手续齐全,兼具良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各类市场主体。
二、申报方式
1.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2.电子版申报材料或线上申报材料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区科委综合经济处。纸质材料不予退回。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填写真实、完整、规范,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线上)申报材料一致。申报材料按顺序排列,双面打印、A4规格胶订,在规定处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表类需同时提交可编辑版本)。
3.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全责,配合后续审核、核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申报时间
2026年5月19日9:00-2026年5月26日17:00
四、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科室
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区科委综合经济处
(二)联系电话
18290730757
(三)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附件:东城区2026年度科技创新发展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特此通知。
附件
东城区2026年度科技创新发展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申报单位在东城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社保缴纳正常,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从事科技创新相关业务的科技型企业、创业服务机构、特色产业园区、技术转移机构、创新联合体等各类市场主体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
优先支持以下类型主体:
企业若获得国家高新技术证书、新技术新产品认定证书、相关资质荣誉证明、成果转化证明等其中任意一项,或者符合以下任一方向的科技创新内容,可予以优先支持。
1.支持领军企业牵头联合相关领域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通过组建创新联合体的方式建设技术创新中心,或者创立研究院,打造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机制,形成不少于5项业务合作合同签订。
2.支持有利于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前沿技术等应用示范和验证迭代的重点应用场景项目建设,至少拥有2个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不少于1项前沿应用场景使用说明或签订相关业务合作合同。
3.支持具有较强基础实力、成长性好的科技服务业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专业服务能力,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中关村特色产业园、其他国家级/市级等相关资质或至少1项研发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建议书等。
4.支持企业在园区发展壮大,对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定位的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创新平台建设等。至少形成不少于2项新技术、新产品等专利认定。
5.具备持续研发投入、核心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与科技型小微企业,至少拥有2个知识产权证明或3个成果转化相关证明文件。
(二)受理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特殊情况除外),且近3年须无严重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骗取财政资金前科(成立时间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2.申报单位自愿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全权负责。涉及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明、虚报数据骗取政策支持的,将依法追究申报单位及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并全额追回已拨付政策支持资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同一主体、同一项目、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本措施多个方向和东城区其他扶持政策,原则上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政策文件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三)支持方向
符合《北京市东城区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九条的各类市场主体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申报单位须至少符合支持细则中的任意一个方向,评审工作将综合考量申报单位符合条款情况,对同时满足多项支持条件的单位予以优先支持。
第九条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具体方向如下:
1.创新主体建设:支持领军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形成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机制。
2.重点应用场景支持:聚焦关键核心技术与重大前沿技术,对能够开展应用示范、技术验证与迭代升级的重点应用场景项目等,择优给予支持。
3.科技服务业培育:面向基础实力较强、成长性较好的科技服务业企业,支持其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专业服务能力及综合实力等。
4.地区企业发展壮大:支持符合地区主导产业定位的企业,围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或创新平台建设等活动,在地区持续发展壮大。
5.研发能力提升:具备持续研发投入、核心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与科技型小微企业。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模板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东城区2026年度科技创新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
2.XXXX(申报单位名称)关于申请东城区2026年度科技创新发展扶持项目的函(包括单位基本信息、科技创新业务开展情况、项目实施成效、发展规划和申请事项及金额等);
3.《东城区2026年度科技创新发展扶持项目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
4.申报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5.申报项目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重新认定批复、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新技术新产品认定证书、资质荣誉证明、成果转化证明等对应申报项目的佐证材料复印件)(若有);
6.企业近三年完税凭证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财务报表、研发费用投入相关凭证、纳税完税证明等材料复印件)(若有);
7.申请企业佐证材料(优先审核)
(1)跨国研发中心、央企研究院、上市企业、龙头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2)核心知识产权证书(专利、软著、集成电路布图等);
(3)研发人员清单、研发项目立项文件;
(4)技术合同、成果转化业绩、应用场景落地证明;
(5)国家级/市级创新平台、资质、荣誉证书等。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北京)”网站下载)。
三、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线下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或线上申报材料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区科委综合经济处。纸质材料不予退回。
(二)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填写真实、完整、规范,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线上)申报材料一致。申报材料按顺序排列,双面打印、A4规格胶订,在规定处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表类需同时提交可编辑版本)。
四、申报时间
2026年5月19日9:00—2026年5月26日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及联系电话: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区科委综合经济处,1829073075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六、评审流程
(一)项目申报。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区科委综合经济处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项目申报通知,申报单位根据公告要求报送项目申报材料。若收到补充材料通知,申报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毕,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项目初审。收到申报材料后,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区科委综合经济处开展项目初审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或指导补充材料。
(三)项目复审。由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区科委综合经济处组织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四)名单确认。结合评审结果、企业合规性(无失信/重大违规)、“从优不重复”原则确定扶持企业名单。
(五)资金拨付。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区科委综合经济处对通过复审的项目,履行项目公示等程序后进行资金拨付。
七、特别说明
(一)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项目单位收到财政资金后,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对于截留、挪用、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根据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区科委综合经济处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开展代理申请,办理相关申请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区科委综合经济处依据相关政策解释。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