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具体详见《北京市西城区文艺精品创作引导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和北京市西城区文艺精品创作引导项目“文艺创作扶持”成果转化阶段申报指南(附件2)。

事项描述

本次开展文学项目和剧本项目的成果转化阶段征集工作。各项目类别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文学项目成果转化阶段

1.具体包括: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纪实文学、中短篇小说集、诗歌集等;

2.本阶段申报项目须已完成成稿且未正式出版;若项目已通过网络平台等渠道公开发表,完结发表的时间须在2025年1月1日之后,且2026年年内应有正式出版计划;

3.如经评审入围,项目须在2026年年内完成出版发行,且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北京市西城区文艺精品创作引导扶持项目”字样;

4.申报项目须附详细的传播推广计划;

5.本阶段最高扶持额度不超过15万元。

(二)剧本项目转化阶段

1.具体包括:

(1)影视剧本:电影剧本、电视剧剧本;

(2)舞台剧本:根据文本在成果转化中的占比分为语言类和非语言类剧本;

①语言类:话剧、音乐剧、戏曲、曲艺等;

②非语言类:杂技剧、舞剧等;

2.本阶段申报项目须已完成成片或完成联排,若项目已进行首映、首演,首映首演的时间须在2025年1月1日之后,且2026年年内有复演、再推广计划;

3.如经评审入围,项目须在2026年年内完成公映公演,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北京市西城区文艺精品创作引导扶持项目”字样;

4.申报项目须附详细的传播推广计划;

5.本阶段影视剧最高扶持额度不超过150万元、舞台剧最高扶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北京市西城区文艺精品创作引导专项资金项目成果转化申报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项目申报主体身份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3

作品版权声明、《作品版权自愿登记证书》或其他可有效证明版权权属的材料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4

多人联合创作,或创作者与成果转化主体不一致的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5

文学项目其他佐证资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6

舞台剧作品其他佐证资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7

影视剧作品其他佐证资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6-05-18至2026-06-1523:59:59

办理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须于即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对应成果转化阶段项目入口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经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初审确认后,于6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115号办公室;收件人:温老师;邮编:100032;电话:010-63134781)。

咨询电话

010-63134781,13671212944,010-53607959

特殊说明

(一)线上申报期限:即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鼓励跨区域、跨行业、跨门类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明确牵头单位及各方权责;

(三)已申报本年度创作阶段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年度创作阶段和成果转化阶段只能申报其一;

(四)成果转化阶段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其他具体要求以成果转化申报指南为准。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