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17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区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
(一)企业申报与复核要求
1.申报资格。有效期内的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报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申请复核,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参加复核的企业,须向属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
2.申报流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线上填报: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完成申报信息填报,填报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
(2)线下报送:新申报和复核企业分别填写“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连同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企业须确保线下报送材料与线上填报数据保持一致。
3.政策服务与风险提示。企业可通过新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观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政策解读视频(二维码见附件5)。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企业申报代办业务,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主管部门初核推荐要求
1.初核推荐流程。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辖区内新申报和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推荐工作,对企业报送的申请书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并出具推荐意见,于2026年5月25日至6月5日集中开展线上初核推荐工作。同时,填写“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连同企业申请书及佐证材料,于2026年6月5日前将纸质版寄送至乌鲁木齐市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座408室。(联系人及电话:伊老师15299189821)。
2.审核把关与服务要求。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把关,重点加大对企业数据真实性、技术创新性的审核力度,确保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线上线下佐证材料一致,切实提升推荐质量。要强化服务保障,组织力量为申报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咨询辅导服务。
3.准确把握要求。本年度申请复核的“小巨人”企业,按照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相关标准和要求申报;新申报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2026年印发的《办法》相关标准和要求申报。
二、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工作
(一)时间安排。信息更新端口开放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31日。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入“信息更新”模块更新年度信息。(见附件6)
(二)工作要求
1.落实属地责任。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企业年度信息更新工作,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点对点通知全部有效期内优质中小企业填报,确保不漏一家。企业年度信息更新是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的重要数据来源,未更新将按最低分处理,对累计达两次未更新的企业将取消认定。请提醒企业及时、准确填报,避免因为数据原因无法客观反应企业及区域专精特新发展成效,影响企业享受相关政策。
2.材料规范要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小巨人”企业进行信息更新时,在“上传审计报告”栏上传的审计报告,应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备案。
3.信息更新补充要求。若企业2025年度在获得管理体系认证、省部级及以上质量奖、科技奖、知识产权、研发机构、经政府认证荣誉称号等方面取得成效,需重点更新上述核心信息。
附件:
1.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3.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政策解读视频二维码
6.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申请和复核佐证材料清单
7.信息更新操作指引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23日
(联系人:赛音;联系电话:0991-4523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