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印发了《焦作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7年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到2035年实现全覆盖。《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我省已启动省内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统筹管理水平,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起草了《方案》。

二、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5〕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三章,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第一章为总体要求,重点明确了全市“无废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等,分2027年和2030年两个时间节点,提出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再生资源、保障能力7个领域的建设目标。

第二章为主要任务,是《方案》的核心内容,共包括8个方面,27项具体任务。主要包括降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提升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完善再生资源利用体系、全面提升保障能力、打造焦作特色等。

第三章为保障措施,主要分为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管调度、做好要素保障、强化公众参与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