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4〕89号)、《关于征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的函》(工原函〔2026〕1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工信部原材料司组织修订《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现就我省意见和建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范围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母机与智能机器人、高端仪器仪表与智能检测装备、航空航天、海洋工程装备与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绿色能源装备与新型电池、农机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制造等重点应用领域所需关键材料,以及前沿新材料。

二、修订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以《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为基础,综合考虑技术先进性、战略重要性和应用风险,研究提出修订建议。

(一)新增。围绕重点领域需求和前沿新材料,对地方支持攻关或企业自主攻关取得重大创新突破,且具备批量生产能力和稳定生产工艺,尚未形成规模化应用和竞争优势的产品,择优纳入《目录》或调整《目录》中对应品种性能指标。

(二)删除。删除已获得批量支持,产业化比较成熟,应用风险显著降低或不存在应用风险的产品。

三、有关要求

请各市州工信局、行业协会广泛组织动员有关企业、科研机构等研提修订建议,并按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汇总表(附件2)格式收集汇总,于6月8日前正式行文反馈我厅(盖章PDF版及可编辑电子版),我厅将组织初审后上报。

联系人:冶金建材工业处王梦兰,0731-88955466

邮箱:hngxyjjcc@163.com

附件:

1.《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

2.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汇总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