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河北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评审工作,经前期申报、资料初审、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党组会研究等程序,确定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设立和验收拟定名单(详见附件)。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5月19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受理单位: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育才街175号

邮政编码:050021

电子邮箱:hbwlfyc1@hebeitour.gov.cn

联系电话:0311—85918072

附件:1.河北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拟命名名单

2. 原河北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验收通过拟命名名单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5月19日

附件1

河北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拟命名名单

序号申报地区保护区名称
1石家庄市赞皇县赞皇县嶂石岩文化生态保护区
2廊坊市永清县永清核雕文化生态保护区
3沧州市南皮县落子文化(南皮)生态保护区
4邢台市内丘县内丘扁鹊中医药文化生态保护区
5邯郸市肥乡区冀南文化(肥乡)生态保护区

附件2

原河北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验收通过拟命名名单

序号实验区名称
1井陉太行山民俗文化生态保护区
2正定古城文化生态保护区
3蔚县蔚州古城文化生态保护区
4安次区民间音乐文化生态保护区
5曲阳县文化生态保护区
6沧州武术杂技文化生态保护区
7大名府故城和明城周边文化生态保护区
8磁州窑文化生态保护区
9魏县漳南传统棉纺织技艺文化生态保护区
10永年广府古城及临洺关文化生态保护区
11安新县白洋淀文化生态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