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示范区分局、高新区分局:

现把《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届河南省省长质量奖培育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宣传,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动员辖区内的优秀企业(组织)积极参与,争取有更多企业(组织)申报并被纳入省长质量奖培育库。

请认真填写附件1、附件2,并于2026年5月8日前,报送至邮箱:zlkpds@163.com,市局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局。

联系人:刘  钢,联系电话:0375-2588120

 

 

2026年4月22日     


 


 


 

 

 

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豫质强办〔2026〕4号

 

 

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十届河南省省长质量奖培育

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推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和应用,根据《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开展第十届河南省省长质量奖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聚焦本省重点产业,加快培育一批质量管理卓越、核心技术领先、品牌影响力突出的优秀组织争创省长质量奖。通过重点培育,拟将全省100家左右组织纳入省长质量奖培育库,作为第十届省长质量奖候选企业。

二、培育条件

凡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各类组织,均可自愿申请。

(一)依法在我省行政区域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正常运行5年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放宽至3年以上。

(二)质量水平领先。实施质量发展战略,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积极实行卓越绩效管理,连续3年自评良好。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特色明显,具有推广价值。

(三)质量创新能力强。将创新作为提升质量的有效手段,持续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四)品牌优势突出。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质量满意度高,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五)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突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近三年来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责任事故的,或出现严重亏损、严重失信、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组织,不得纳入河南省省长质量奖培育范围。

三、培育范围

(一)农业:涵盖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涉农领域重点企业。

(二)制造业:聚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和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服务业:重点培育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大型商场、超市等零售企业,电商、物流、信息等技术服务平台以及5A级旅游景区及旅游度假区。

四、培育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组织,可自愿向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河南省省长质量奖培育入库申报表》,经各地审核后统一报送省市场监管局。

(二)资格审查。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从中遴选100家左右优秀组织纳入省长质量奖培育库。

(三)组织培育。以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为依据,组织省长质量奖专家库成员、行业技术专家等,通过理论授课和现场问诊等方式,帮助入库组织对照评价标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注重牵头抓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动员辖区内的优秀组织积极参与。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审核盖公章后于2026年5月10日前,将《河南省省长质量奖培育入库申报表》《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培育入库组织汇总表》报送至邮箱hnsszzljsb@163.com。

联系人:付鑫  0371-65569028

 

附件:1.河南省省长质量奖培育入库申报表

      2.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培育入库组织汇总表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