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和我厅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方式及时间

(一)受理范围

在我省专职从事有关文物博物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受理方式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负责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采用线上方式受理申请。申报人登录广东省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系统(网址为:https://zcps.prdculture.org.cn,操作手册可在系统首页下载)填写申报信息并一次性提交完整、准确的佐证材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职责审核并逐级提交至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办。厅职称办统一受理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专业及层级分配至相应评审委员会,各评审委员会履行审核职责。

申报人同步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录入个人信息。

(三)受理时间

受理申报的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至26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17:30(以地市文广旅体局或省直单位提交至评委会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及政策依据

(一)文物博物专业的评审申报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6〕9号)执行。

(二)考核认定的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代表性成果条件按照对应级别的评审申报条件执行,并提交相应材料。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25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间段计算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规定执行。

(五)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转系列评审的,应按照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对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5、附件6),登录广东省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系统、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2025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申报指南》及相关表格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网址:http://whly.gd.gov.cn)“职称评审”栏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首页下载。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依法依规履行审核职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真实有效性、完整性审查。其中,对于申报考核认定的,还需进行考核评议。经审查合格和考核评议通过的人员,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应将申报的关键材料、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相应表格上加具意见和公章。

非公有制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由所在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合规性、真实有效性、完整性审查进行进一步审核。

(四)材料报送

经审核合格的材料,由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省直单位)统一提交。提交时需在广东省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系统上传《关于报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材料的报告(函)》(详见附件3)。属于委托评审(认定)的,委托地须按照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在相应表格上加具意见和公章,并负责审批发证事宜。

(五)面试答辩

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和文物博物专业标准条件要求,申报正高级资格人员、破格申报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和程序于答辩前一周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公告发布,同步电话或短信通知申报人。未能如期参加答辩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六)评审和公示

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评审权限、范围、程序,依据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组织评审会议。评审、认定结束后,通过人员名单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同步进行公示并在公示结束后及时报送公示结果。

(七)审批发证

评审通过人员和认定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发放职称证书,相关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打印证书。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及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证书发放后及时领取清退的申报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人提交材料负有检查、核实责任,应认真细致地校对和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各类表格、资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记入失信档案,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

(二)有关地区(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省直单位统一修改及报送。涉及职称申报政策及材料修改问题,请径向对口部门咨询(详见附件4)。线上审核工作完成后,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省直单位统一将《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纸质件寄送至相应评委会,其余纸质件原则上不需报送。

(三)申报评审时应当提供不少于资历年限要求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因故未能提供2025年度考核表的,所在单位应提交补充说明,告知初步考核结论并承诺考核工作结束后及时补充。

(四)评审收费按照粤价函〔2006〕629号文规定执行。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

附件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6〕9号).doc

附件3关于报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材料的报告(函)(参考格式).doc

附件4 各地市及省直单位文化艺术系列职称申报咨询电话一览表.doc

附件52025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申报指南(文物博物专业).doc

附件62025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初次考核认定指南(文物博物专业).doc

附件72025年度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申报表格模板(文物博物专业).zip

附件8 2025年度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认定表格模板(文物博物).zip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