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打造数据知识产权市场生态,进一步加强对数据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的评价激励和引导,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数据知识产权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印发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分配因素实施细则的通知》及《数据知识产权服务情况量化计分标准》等相关要求,2025年度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已完成,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9日-2026年5月25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举证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省市场监管局           陈琳嘉  0571-89761317

省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     张倍鸣  0571-89769222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77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编:310000

 

附件:2025年度数据知识产权服务绩效评价结果汇总表.docx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