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全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和我市实际,市海洋发展局编制了《日照市“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6月1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98号日照市海洋发展局规划经济科收,邮编276800,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hyghjjk@rz.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十五五”规划建议。

三是登录日照市人民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栏目“意见征集”模块进行留言。

四是通过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633-7170977。

日照市海洋发展局

2026年5月20日

《日照市“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日照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日照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海洋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日照实际,现编制《日照市“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规划范围涵盖日照市辖陆域及海域、海岛。规划期2026—2030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日照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的“五个更加注重”等有关要求,主动服务和融入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大局,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为主题,因地制宜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加速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推动科技创新与海洋产业融合发展,强化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全面提升海洋开放合作能级,聚力打造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新样板,营造海滨生态宜居宜业名城,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日照海洋篇章。

(二)基本原则

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坚持创新就是生产力,加强海洋科技主体培育,聚力攻关海洋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建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强化海洋人才战略支撑,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集聚,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推动海洋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

陆海统筹,协调发展。强化日照港龙头建设与功能衔接,推动“五区两县”联动、“港园城”互融,高效配置科技、金融、人才等生产要素,推动海洋全产业链布局,辐射带动腹地经济发展,以港为基、以港兴产、以港促盈、以港联通。

产业升级,协同发展。大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巩固提升优势海洋产业,谋划布局海洋未来产业,积极推进数智、生态与产业融合,依托日照港大宗商品集散中心、钢铁产业等比较优势,持续完善产业链条,催生海洋产业新业态。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发展与保护相统一,推进海洋资源循环利用,发展蓝色碳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开展海陆污染联防联控,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阳光海岸、美丽海湾、黄海碧波。

合作共赢,开放发展。立足“港通四海、桥系亚欧”区位优势,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更好服务国家战略,融入新发展格局,开拓海洋国际合作领域,吸引国内外资源要素高效集聚,提升日照城市影响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30年,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初步构建,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海洋传统产业巩固提升,海洋未来产业加速孵化,海洋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竞争力强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二是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海洋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加速建设,涉海创新主体稳步增长,海洋科技人才队伍逐渐壮大,海洋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不断加强。三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彰显,陆海统筹协同治理持续加强,入海排污物总量有所降低,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海湾建设加快推进。四是海洋开放合作水平全面提升,高能级海洋开放合作平台实现突破,与东盟、日本、韩国等海洋科技交流更加深入,海洋产业招商引资持续强化,海洋对外经贸合作再上新台阶。五是沿海人民生活品质稳步提高,高水平建设“蓝色粮仓”,渔民人均纯收入不断增加,海洋文旅供给多元化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展望2035年,全市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大幅提升,世界一流强港基本建成,港产城发展深度融合,现代海洋产业体系逐步完善,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海洋开放合作持续深化,民生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海洋强省建设中走在前列。

第二章  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一)强化港口引领

日照港。落实《关于支持日照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意见》,塑强港口竞争优势,推动日照港向贸易港、金融港、物流港、枢纽港、产业港转型发展。调整优化石臼港区和岚山港区功能,石臼港区侧重优化集装箱、大宗干散货、大型件杂货等功能布局,推动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岚山港区以石油及液体化工品、木材及制品等运输为主,兼顾集装箱运输功能。统筹推进港区升级改造及专业化码头泊位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港口设施服务能力,打造全国重要的木材和铁矿石进口口岸,提升煤炭、原油及清洁能源等保供能力。健全“枢纽+通道+产业”发展模式,畅通“海空铁公管”物流通道,完善多式联运服务体系,打造面向黄河流域和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的便捷出海口。优化涉海园区产业布局,大力发展钢铁、高端海工装备制造、绿色化工等,着力构建日照现代临港产业体系,持续推动港区园区城区深度互融。

(二)推动“五区”联动

东港区。布局建设现代海上牧场,推动陆基渔业园区标准化发展,扩大高价值经济鱼类养殖规模,提升渔港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海洋水产品加工产业升级,打造高端海洋生物制品产业链。加强渔业装备等研发制造,培育壮大海洋装备专业领域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海洋高端服务业,强化港口物流智慧绿色示范,建设临港供应链服务示范区。巩固提升滨海文化旅游品质,高标准推进海龙湾片区开发利用,建设好东港海洋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打造阳光海岸旅游度假名片。完善海上航天发射保障能力,构建跨区域商业航天海上发射网络。

岚山区。优化海水养殖品种、规模及模式,加强贻贝黏蛋白等产业化发展,延伸海洋渔业产业链条,做强做优海洋生物制品及配套产业。建成高端海工装备研发制造基地,着力发展深远海养殖装备等产业。推进临港钢铁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探索船舶与海工用特种钢研发生产。有序扩大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规模,拓展海水淡化在化工园区及市政用水领域应用场景。深挖海洋民俗文化资源,重点发展“渔旅融合体验”,加快推进多岛海省级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建成投用游艇码头等项目。推动海洋经济与低空经济融合发展。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挥日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主战场作用,推动港口、物流及临港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布局航贸金融、航运法律等航贸服务业,建设临港片区现代产业合作区,发展临港保税混矿加工、大宗商品贸易物流等,加快培育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海洋生物医药、海工装备制造、涉海新材料等产业,围绕海洋医用材料等开展技术攻关,高标准建设省级海洋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建设海上风电装备产业集聚区。强化跨区域海洋科技合作,积极布局海洋未来产业。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培育发展海洋信息技术、海洋智能装备、高端海洋生物制品、冷链仓储物流等产业,建设全市最大的海产品集散中心、海洋生物及医疗器械产业园,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深耕海洋渔业、海洋文化旅游等产业。探索渔港优化整合,建成山海天一级渔港,协同打造近海网箱养殖示范区,提升海水养殖产业质效。健全“旅游+”产业体系,推动文旅体康研一体发展,打造康养、旅居、研学日照品牌。丰富海洋旅游产品供给,拓展海上旅游特色航线,建设海洋特色文化街区和景区,塑造公共艺术海岸,打造世界知名旅游度假目的地。

(三)深化“陆海拓展”

内陆县。强化与沿海区域协同发展,积极承接海洋产业转移。加快推动港口及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链向莒县、五莲县等拓展延伸。依托海右经济开发区、市北经济开发区等,打造涉海产业配套基地。优化海洋产业整体链条,提升内陆县海洋产业附加值。加强陆海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莒县铁路智慧物流园区,打造零运费内陆堆场,推进五莲县在港口生产环节等开展研发攻关。规划建设莒县、五莲县低空经济运营基地,强化“陆海空”立体化衔接。丰富山海风情绿道沿途业态,促进滨海游向全域游转型,加快五莲生态康养、莒文化体验等发展,推动五莲山风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支持莒县等积极承接武术赛事。

深远海。积极拓展海洋发展新空间,引导海洋产业向深远海布局。加强深远海养殖品种引进和繁育,发展重力式网箱、桁架类网箱养殖模式及养殖工船,建设海州湾、黄海冷水团深远海养殖基地,打造现代化渔业综合体。规范有序推动深远海风电场建设,推动海上风电、海上光伏与海洋牧场、海水制氢等融合发展,建设全生命周期的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开展深远海装备研发,推进深远海资源高效安全保护利用。

第三章积极推进港园城高质量融合发展

(一)巩固提升港口发展能级

有序推动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日照港转型升级工程、石臼港区集装箱码头改造等项目实施,推动码头泊位功能调整和技术升级改造,提升港口优质岸线资源高效利用水平。选划大船锚地和近海航路,实施石臼港区南作业区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完善海河联运功能,建设安东卫作业区内河码头,畅通绣针河航道,推进大宗货物集疏运“公转水”。

加快港口智慧化绿色化转型。加强5G、物联网等技术运用,建设现代化数字化智能化港口。实施干散货码头、集装箱码头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推动无人集卡等智能运输装备规模化应用,探索码头生产调度智能化,提升港口船舶靠离泊效率。建设数字航道和智能引导系统,提升航道透彻感知和精确定位能力。实施港口绿色低碳提升工程,加强岸电设施常态化应用,建设石臼港区分散式风电等项目,布局建设绿色甲醇燃料加注港,推动清洁能源替代和利用,加快建设零碳码头、生态碳汇港区。

着力提升现代航运服务水平。创新航运服务政策举措,完善“跨港区智能转运”等通关模式和资源性货物“先放后检”等监管模式,扩大铁矿石等大宗货物“船边直提”“抵港直装”规模。积极发展航运经纪、船舶登记、海事咨询、航运融资、海损理赔等服务业,建设二手船舶交易平台,打造区域交易中心。主动对接国内外知名航运服务机构,促进航运功能完善和要素集聚,培育航运数据服务生态。

(二)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

拓展陆海物流通道。不断优化航线布局,积极开辟日本、韩国、东南亚等近洋航线和长江流域内贸航线等,拓展中东、西非、美洲航线,构建内外贸互补、干支线配套、近远洋兼备的海上航线网络。支持铁路专用线“进港入园”,积极推进瓦日铁路日照南站改扩建,在瓦日铁路、新菏兖日铁路沿线布局海铁联运中转基地,服务鲁南、豫北等铁路沿线地区,逐步扩大西部辐射范围。实施石臼港区集疏运体系优化提升工程等,推进疏港公路建设,促进大宗货物集疏运“公转水”。健全水水中转体系,推动沿海港口和内河水运优势互补、海河互济。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充分发挥“一港双通道”优势,加强铁水联运货源开发,重点发展跨境电商、冷藏箱、适箱散货等铁水联运,推动铁水联运全程组织,实施“班列+班轮”铁海快线工程。推进多式联运信息互联共享,逐步开放铁路、道路、水路运输业务系统数据接口,加快标准化多式联运电子运单推广应用,促进多式联运“一单制”发展。加快推广集装箱运输“一箱制”服务模式,完善“中途不换箱”合作机制,优化“全程不开箱”流程管理,延伸一体化服务链条。

做强大宗商品物流。立足先进钢铁制造、汽车整车和零部件等产业集群,发挥综合保税区政策优势,完善铁矿石、煤炭、油品、木材、粮食等大宗商品的物流运行体系。密切与全球主要物流枢纽、能源与原材料产地等战略合作,强化与国内外物流节点的业务联系,加快资源产地、工业聚集区、贸易口岸的物流组织变革,提升大宗商品国际物流网络化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主要适箱大宗货物“散改集”,减少运输损耗,提高装卸效率。全面推动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建设,巩固扩大日照港大宗商品吞吐量,提升矿产、能源、粮食等安全保障能力。高标准建设山东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推动升级为北方铁矿石、煤炭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不断扩容交易品种,丰富交易服务功能,打造多样化服务体系,逐步增强大宗商品国际定价、议价能力。建设大宗商品“超市”和期现货交割库,构建衔接生产流通、串联物流贸易的供应链服务平台,促进大宗商品汇集、运输、储备、交易和生产转化能力的提高。

(三)推动港园城协同互促

构建港园城互融新格局。以港口为引擎、以产业为纽带、以城市为核心,分阶段调整优化港口建设、产业发展和城市更新的空间布局,圈层式推进港区、园区、城区“三区互融”,加快建设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实施“东煤南移”“东矿南移”“北集南散”布局调整,修复海岸生态并释放城市发展空间。推动港口与产业联动,充分挖掘港口潜力,谋划落地一批“三区互融”重大项目,做好产业链招商,通过港口发展能级的提升支撑临港产业的培育壮大。逐步构建与城市交通适度分离的港口集疏运体系,减轻疏港交通对城市交通的影响,推动港区、产业园区绿化建设,与城市生态环境和谐相融。

推动临港产业集群发展。放大“前港中仓后厂”优势,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钢铁、化工等临港产业,争创国家级零碳园区。依托钢铁精品基地、特色板材产业园和钢铁配套产业园,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沿海先进钢铁制造业集群,拓展在海洋工程和极地科考等领域的应用,抢占先进制造业用钢前沿赛道。围绕北方能源枢纽建设,高水平推进临港化工产业园发展,聚焦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等方向,招引一批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环保的化工项目,加速产业转型、延链、集聚。立足日照港口禀赋和产业基础,推动临港粮油食品加工产业全链升级和浆纸一体化产业集群,布局风电装备产业园项目。

第四章 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一)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

1.推进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端化发展

推进海洋船舶工业提质增效。接轨国际造船标准,提高船舶设计制造智能化、绿色化、集成化水平,强化龙头企业支撑作用。重点建造大型集装箱船、多功能运输船等高附加值船舶和应急救援船、海上火箭发射回收船等特种船舶。支持新能源船舶研发应用以及传统船舶低碳化改造,推进LNG、甲醇、液氨、氢等低碳、零碳燃料动力船型研制示范,增强船舶总装集成和维修服务能力。

支持深远海养殖装备建造。重点发展大型养殖工船、全潜式深海渔场、深水抗风浪网箱等高端养殖装备。推进水质远程监控系统、智能投喂系统、水下机器人巡检系统等智能化设备研发应用。

培育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业。布局发展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低风速、大容量、防盐雾风电机组,以及大尺度叶片、发电机、超高塔架、主轴承等核心配件产业,延伸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链条,推进日照海上风电装备产业集聚。

大力发展港口航道工程装备。加强超低温LNG船用装卸臂、自动化卸船机、“罗伯特”船型拖轮等产品生产应用,重点发展港口起重机、桥式卸船机等海港装卸装备,打造中国北方拖轮制造基地。

提升海水淡化装备制造能力。发挥日照市海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技术研究中心作用,联合高校院所、重点企业,开展海水淡化专用膜、高压泵、蒸发器、能量回收装置等研发制造,鼓励开发面向海岛、船舶应用的中小型海水淡化成套装备,打造海水淡化装备创新与先进制造集群。

2.加速发展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

推动海洋药物和功能性食品创新突破。实施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培育计划,加快重点生物园区建设,打造一批海洋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园。以临床应用为导向,主攻海洋糖类药物、海洋生物蛋白等领域,大力发展现代海洋中药和海洋特医食品。支持贻贝黏蛋白提取等产业化发展,鼓励抗肿瘤等海洋药物研发。分类发展海洋功能性食品,做强鱼油、磷虾油、等优势产品,研发虾青素等海洋生物多肽类功能产品,推动海洋生物营养品、功能食品、保健品规模化生产,打造绿色高端海洋生物基地。

培育发展海洋生物制品业。推进海洋生物医用功能材料制造与技术攻关,推进海藻酸盐纱布等海洋特色医用产品研发,并向产业化迈进,打造海洋生物材料及医疗器械产业集群。拓展海洋生物制品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场景,推进生物发酵技术开发与示范应用,研发海洋特色酶制剂、饲料添加剂、海藻肥等生物制品。系统发掘并筛选具有应用价值的海洋生物功能基因,探索开发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生物基因类新产品。

3.提高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规模

扩大海水淡化产能。稳步推进海水淡化纳入临港工业园区和市政用水补充机制,配套建设海水淡化水输送管网,推进淡化水向莒县、五莲县等缺水地区拓展应用。推动大型船舶、海洋牧场、重点海岛等配备小型海水淡化装置,支持钢铁等工业高耗水企业自建海水淡化工程,推动沿海工业园区配套建设规模化海水淡化工程,采取“点对点”方式为园区内企业提供工业用水。

创新海水综合利用模式。加快海水循环冷却技术在钢铁、电力等工业冷却系统中的利用,探索海水淡化浓盐水制盐、制碱、提卤、提溴及产品高值化化学资源综合利用,打造“海水淡化—浓海水制盐—精细化工—生态养殖”全链条综合利用体系。超前布局“海水淡化+制氢”一体化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

4.大力发展海上新能源产业

推进海上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加快国管、省管海域开展海上风电自选场址论证等前期工作,推进海上风电项目落地,布局海上风电海底电缆送出通道。因地制宜推动海上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推进石臼港、岚山港等区域分散式海上风电建设。积极探索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等海洋能利用,适度布局海上光伏产业,支持在海水养殖区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探索发展沿海核电。

加速海洋新能源耦合应用创新。推动海上新能源从单一开发向多能融合、集成应用转型,鼓励海上新能源与海水养殖、海水淡化、海洋观测等融合发展,推进多能互补供电系统建设。探索“风光制氢+氨醇合成”,布局一体化示范项目,拓展绿氨作为船舶燃料、绿醇作为工业原料等非电应用场景,建设区域性绿色氢氨醇保供基地。

5.加快发展海洋新材料产业

巩固提升海洋特种钢研发生产能力。以沿海先进钢铁制造基地为依托,加强超高强度、超高韧性、双金属复合钢板等研发,突破高强韧、低屈强比、易焊接、耐海水腐蚀等综合性能良好的海洋装备用钢关键制造技术,聚力提升海洋特种钢材生产能力。

创新开发多类型海洋新材料。加大超低氢型药芯焊丝等产品研发力度,延伸临港钢材产业发展链条。招引培育高端海洋材料制造企业,大力发展高性能钛合金、铝合金、铜合金等制造产业,积极推动抗腐蚀高强韧的镍基合金、轻质抗腐蚀、高强度的镁合金等有色金属材料和碳纤维氧化铝纤维等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开发低表面处理涂料、纳米改性涂料、耐温耐湿涂料等新型重防腐涂料,抢占海洋新材料赛道。

(二)巩固发展海洋特色优势产业

1.提升海洋渔业发展质量

做强海洋渔业特色优势品种。实施蓝色良种创新工程,开展三文鱼等高值鱼类苗种繁育攻关,巩固提升中国对虾、南美白对虾等品种繁育优势,高标准建设海洋水产种业北繁基地。加强三文鱼产业培育,完善“陆基-近海-深远海”协同发展链条,协同推动装备制造、疫苗饲料、精深加工、冷链物流等配套产业发展,着力打造深远海三文鱼养殖基地,争创“日照深海三文鱼”区域公用品牌。规范发展海马养殖产业,优化育苗、养殖、加工全链条产业生态,加强自主品牌培育,打造海马养殖及加工产业集群。

推动近远海渔业有机结合。大力推广陆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多营养层级立体生态养殖等高效模式,支持自动投喂、水质监测、厂区巡检等智能装备运用,探索建设海水养殖智能工厂。积极发展大型智能网箱及养殖平台,加快海上养殖装备化、规范化、集约化。深化以海洋牧场为中心的业态融合,引导海水养殖从近浅海走向深远海,协同发展海上风电、休闲旅游,打造一批现代化渔业综合体。积极发展远洋渔业,推广节能型、智能化渔船渔具,推进通讯导航和船上加工保鲜设备更新改造,稳步提升远洋捕捞能力,延伸远洋渔业在船加工、冷链配送产业链条。探索渔港优化整合与综合利用,配套完善渔港生产性设施,增强补给、集散、交易等相关服务功能。

2.集聚发展海产品精深加工与流通业 

筑牢以海水鱼、虾、贝、参、藻等为主要原料的水产加工业基础,积极探索海马、三文鱼、石斑鱼等高附加值品种精深加工,拓宽海水产品加工路径。落实国家“两新”政策,支持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更新,提升快速锁鲜、低脂低钠等先进工艺应用水平,加快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大力发展海产品预制菜产业,创建水产品预制菜工程技术创新平台,做精做细冷冻水产品、海鲜调味品,创新开发预处理小包装食品、高品质休闲食品等,打造一批水产品预制菜品牌。鼓励水产品加工企业集聚发展,打造全国水产品加工重要集散地,建设特色鲜明的海洋食品特色产业园区。

壮大水产品仓储和流通等产业规模。支持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智能化更新改造,有序扩大超低温冷冻库容,聚力发展超低温冷藏运输业,打造智慧仓储、冷链物流基地。鼓励“互联网+冷链物流”电商交易平台建设,完善品牌、渠道、冷链三维服务体系,提升供应链竞争力。健全稳定高效的水产品流通和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大数据、物联网技术运用,实现全流程质控管理,保障水产品全过程质量安全。

3.推动海洋文体旅产业多元化发展

丰富优质海洋旅游产品供给。立足丰富的海洋文旅资源,做好“串珠成线、连线成面”文章,打造“向着太阳遇见你”海洋文旅品牌。加强张北湾、海龙湾等优质资源利用,串联张家台游艇码头、奥帆中心、黄海中心渔港等核心节点,探索发展邮轮、游艇旅游,丰富“海上看日照”精品线路。创新海洋旅游业态,大力拓展休闲垂钓、帆船帆板、海上冲浪、海滨露营、海上火箭发射观礼、游艇体验等业态,建设滨海特色商业街区、文化主题街区、夜间消费集聚区,丰富文旅消费场景。积极承办国内外水上赛事,做大做强中国(日照)国民休闲水上运动会,系统推进群众性水上运动发展。推动滨海民宿提档升级,积极发展康养旅居、康养医疗、康养服务等产业,聚力打造康养旅居品牌。

构建日照海洋品牌文化产品体系。推动日照东夷文化、海防文化、海盐文化、航海文化等融入景区景点,高标准建设航海博物馆,发挥海洋科普馆、日照海洋公园等海洋意识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提升市民、游客海洋文化意识。加强岚山渔民号子、踩高跷推虾皮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常态化举办渔民节、世界海洋日、沙滩音乐节等活动,创新打造日照海洋文化品牌。强化科技推动海洋文旅体验提升,将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广泛应用于海洋馆、博物馆、沿海街区等场景,提供沉浸式互动体验,加强智慧文旅平台打造,实现一站式服务和精准营销。

(三)前瞻布局海洋未来产业

1.积极布局深海产业

发挥上海交大日照海洋智能装备研究院的优势,围绕深海进入、深海探测和深海开发,加强深海装备研发制造,推动深海工程技术装备中试基地、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国内一流的开放式海洋装备与系统智能演进的试验测试基地。加强深海智能装备骨干企业培育,聚焦深海探测、深海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探索深海耐压仓、深水多功能作业平台等深海装备研究,开展首台套研制和产业化应用。开展海上油气勘探,建设海上探矿运维保基地。

2.推进海洋信息与大数据产业发展

夯实海洋数字产业化基础。支持电子元器件产业向海洋延伸,培育壮大海洋观测和探测电子等产业,提高船舶智能终端、船用导航雷达、船舶海洋工程电子设备及系统的开发能力。着力突破深海复杂环境自主感知、深海新型通信与定位导航等关键技术,加强水下航行器、智能浮标、海洋观测船、海洋牧场监测装置及系统等产品开发,拓展海洋观测调查设备产业链。

提升海洋数据服务水平。整合利用卫星遥感、水文气象、环境监测、预报减灾、海洋渔业等海洋数据资源,建设海洋数据应用服务中心。探索海洋数据资本化建设,推动海洋数据要素流通交易,释放海洋数据资产价值。健全海洋数据资源相关制度,加强海洋大数据平台建设,对接国家海洋大数据中心,探索建立海洋数据交易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利用海洋数据,开展主动服务、个性服务新模式。

拓展数字经济在海洋产业的应用场景。加快推进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港口物流、航运交通、资源勘探、海事监管、环境监测、灾害预警、海域规划等领域的示范应用。依托浪潮智能终端生产基地,结合海洋渔业、港口航运及海洋防灾减灾等需要,建设海洋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海洋渔业信息与安全生产服务、港口物流客运信息服务、海洋环境预报服务等海洋信息服务产品。建设海洋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新媒体电商和直播电商,推进互联网与海洋产业深度融合。

3.推动海上商业航天产业布局

发挥海上发射点位和先进制造优势,完善海上发射配套设施建设,加强现有海上发射平台技术创新和升级改造,建设海上发射无动力可座底工程平台,适配更多型号火箭发射任务。谋划打造海龙湾航空航天产业园,培育招引运载火箭配套产品,布局建设航天器遥控地面站、卫星通讯关口站等地面应用系统,构建发射服务保障体系。

第五章  提升海洋科技创新与转化质量

(一)推动海洋科技创新能力跃升

聚焦海洋产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紧扣海水养殖、海洋水产品加工等优势领域创新需求,统筹推进深海海底高效探测、港口智慧化升级、海洋新能源利用等重点任务,开展三文鱼前沿育种与新品系培育等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装备研发,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机制开展协同攻关,支持符合条件的涉海单位开展研究,鼓励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产品研发攻关与场景化应用,驱动海洋技术研发模式创新和效能提升。

(二)着力建设海洋科技创新平台

统筹各级政策和资金,加快完善现有平台基础设施,强化战略支撑能力。深化与高能级实验室及创新平台协同合作,支持与崂山实验室合作开展海水资源高值化利用研究,加快推进与中国海洋大学黄海水产研究所等高校院所技术协同平台建设。推进涉海研发机构建设,加快三文鱼产业科创基地、海水资源综合利用中试基地等建设。实施产业创新平台培育提升行动,统筹建设一批国家和省市级技术中心。强化平台效能,积极承担重大科研任务,推动平台资源深度利用。

(三)助推海洋创新主体量质双升

提升涉海企业主体地位,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动。梳理孵化载体初创企业清单、精准开展服务对接,给予科技、金融等多方面支持。建立梯度培育体系,夯实创新主体培育基础,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引导创新型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等,承担重大海洋科技创新专项,实施相关产业化示范项目。支持高新技术型骨干企业、高校及新型研发机构等牵头组建研发型企业,以相同或相近产业为依托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跨领域、跨行业的协同创新。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制定科技企业孵化体系高质量建设发展行动计划,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四)提升海洋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建立健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评价评估机制,构建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加快海洋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加大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引进和建设力度,依托现有重点实验室与研发机构,设立中试验证平台和专利运营机构,打造技术转移服务联盟,为中小企业提供中试、熟化、二次开发等服务。完善科技成果价值实现机制,充分发挥省科技成果转化“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政策优势,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优化科技成果转化与激励体系,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全面加强海洋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培育高价值涉海发明专利,加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储备。

(五)集聚优化海洋人才队伍

实施海洋人才发展计划,编制海洋重点人才引进培育目录,建立海洋人才需求储备库,创新推行引育模式,建立靶向引才、专家荐才、柔性引才机制,推广柔性引才典型做法。升级“日照英才”政策体系,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实施青年优居计划,有针对性地解决青年过渡住房、租房和购房不同阶段的困难,打造青年发展友好型示范城市。深化产教融合与“城市+大学”融合,依托继续教育平台开展海洋专业培训,优化涉海特色专业布局,大力培养海洋实用型人才。

第六章  加强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生态保护

(一)提升海域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组织实施新一轮海洋综合调查,摸清本市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家底,科学评价海洋资源利用效率与开发潜力。编制出台日照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持续优化海域空间开发格局与岸线功能的科学配置,一体推进海岸带空间的生态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健全用海用岛政策标准体系。严格管控新增用岛审批,健全无居民海岛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有序推进海岛资源开发利用,实现保护与发展的有机统一。严格管控新增围填海,加快存量海域资源盘活利用,有效化解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

(二)推进陆海环境协同治理

坚持系统思维,构建沿海、流域、海域协同一体的综合治理框架,统筹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实现陆海环境治理一体衔接。深入实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污染防治、生态修复、风险防范等关键措施,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效。抓实陆源污染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入海河流总氮总量控制与精细化管控要求,推动入海排污口备案管理。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城镇污水治理等重点工程,推进重点河流综合整治,削减入海污染负荷。协同治理陆源垃圾和海上垃圾,完善海洋垃圾清理转运体系,推进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聚焦重点港口和渔港等区域精准治理,加强航道、海洋工程污染管控,纵深推进海洋渔业养殖区综合治理,确保达到国家、省管控要求。实施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全域创建美丽海湾试点。

(三)保护和修复海洋生态系统

深化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与海洋文旅融合发展,丰富生态观光、亲海体验等多元化产品供给。建设蓝色海湾,推进系统保护修复行动,严格落实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建立健全海岸带分类分段精细化管控机制。高标准推动中部岸线整治修复,强化海岸带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实施海岛、山林、岸滩、海洋一体化修复治理,扎实推进退围还海还湿、自然岸线和滨海湿地保护修复,筑牢海洋生态屏障。开展南部海岸带整治修复和阳光海岸绿道建设。创新生态开发模式,探索建立“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开发”良性循环机制,加快海洋生态系统价值转化。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严格执行休渔制度,开展增殖放流,改善海洋生物群落结构,夯实海洋生态修复根基。

(四)探索发展蓝色碳汇

聚焦渔业碳汇、滨海蓝碳、海洋牧场三大核心领域,全面开展碳汇资源调查、碳储量、碳汇量评估与增汇潜力分析,加快建设蓝碳生态系统“一张图”,摸清碳汇资源家底。强化海洋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加强蓝色碳汇生境营造和修复,扩大养殖贝藻等经济固碳品种产业规模,探索实施海底碳封存等前沿工程,提升海洋碳汇效能。聚焦产业培育重点发展碳汇渔业、海洋碳汇监测装备制造、滨海盐生植物种质繁育、海洋生态环保服务等核心产业,着力打造蓝碳产业日照样板。探索开展蓝碳市场地方交易试点,建立健全蓝碳价值实现机制。

第七章  全面提升海洋经济开放合作水平

(一)打造内畅外联的开放合作门户

持续深化国内区域合作。对内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完善融入胶东经济圈,联动鲁南经济圈,深化淮海生态经济带业合作,拓展与粤港澳大湾区在经贸、物流等领域合作。强化与天津、河北、江苏等周边地区在临港产业、港航服务等领域合作交流。健全与黄河流域沿线地区常态化交流机制,参与晋冀鲁豫大宗商品骨干流通走廊建设,打造黄河流域陆海联动转化枢纽。以港口、海工装备、海洋渔业等为重点大力发展湾区经济,强化城市间产业分工及差异发展。承接青岛都市圈辐射,共促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一体化发展,深化日照、青岛、烟台港口协作,联合打造世界级港口群。推动建设日照—临沂临港产业发展协作区,合力建设沿海先进钢铁制造产业基地。

增进国际海上互联互通。充分发挥日照“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城市、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合作支点等优势,深化与日韩、俄罗斯等经贸合作,稳定运营中欧班列日韩陆海快线,拓展至中亚、欧洲的集装箱跨境海铁联运,至蒙古、俄罗斯的海陆联运业务,培育跨境班列、跨境电商班列等特色品牌,扩大日照港海铁联运过境运输中转业务规模,打造黄河流域陆海联动转换枢纽。

(二)持续优化全方位开放格局

拓展海洋开放合作深度及广度。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地区)的贸易往来及海洋合作,持续拓展与RCEP成员国经贸合作。创新中日韩等地方合作机制,重点推动港口互联和物流发展。巩固提升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市场,拓展能源开发、科技教育、生态环保等领域合作。加强与东盟地区基础设施联通、经贸往来合作,强化与巴西大宗贸易、双向投资战略对接。聚焦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渔业等新兴及优势领域开展合作互补,拓展海产品、海洋装备等海外市场,推动建设一批海外仓、境外展示及分拨中心,促进海洋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共融共享。

丰富海洋开放合作参与主体。强化内外资一体化招引,探索区域协同招商,优化境外项目招引布局。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布局,积极对接优质企业资源,鼓励有条件的涉海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依法合规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开展涉海国际自主品牌培育,支持骨干企业参与涉海境外工业园区、经贸合作区、经济特区建设。探索与国外涉海高校、国际组织等交流与合作,拓展海洋科技、海洋文化、人才培养等合作领域。

(三)推动建设高能级开放合作平台

推进自贸试验区、综保区扩能提质。积极融入国家高能级海洋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建设,推动自贸试验区海洋经济集成创新。支持日照经开区与烟台片区、日照综保区与青岛片区深化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促进海工装备、跨境电商等领域自贸资源共享、产业集聚发展,推广借鉴海洋领域制度创新成果。推动日照综保区功能提质升级,大力发展临港保税混矿、大宗商品贸易力物流等产业,支持打造跨境电商核心区、保税混配型综保先行区等平台。

探索多元化涉海园区合作模式。推动开发区与境外园区、跨国公司等共建国际特色海洋产业园区,依托相关海洋产业联盟,聚焦海洋领域特色产业带和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开拓高端船舶和海工装备、海洋工程建筑国际市场,推动海洋渔业、海水淡化、海洋能源等技术装备“引进来,走出去”。借助重要经贸平台加大对涉海合作项目推介力度,吸引国内外龙头企业涉海总部、分支及重大项目落户日照,支持搭建国际海洋创新创业共同体。依托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载体,实施“跨境电商 日照优品”市场开拓行动,培育海洋领域跨境电商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航运物流、国际旅游等服务业,打造日照涉海国际品牌。

第八章  强化海洋经济综合治理与服务支撑能力

(一)健全海洋经济政策协调机制

加强涉海行业主管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推动海洋经济宏观政策与各类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协同。完善重点涉海企业联系制度,支持组建各类涉海行业协会、商会或产业联盟,形成政企民多方参与的综合协调机制,形成政策执行合力。加快推动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创建日照市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加快打造三文鱼全产业链发展示范区。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海洋经济共赢发展,创新发挥湾长制作用,加强陆海统筹、河海共治,当好全域创建美丽海湾城市样板。

(二)完善海洋产业政策支持工具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对海洋产业的支持,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创新税收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模式。利用中央实施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两重”“两新”等政策机遇,优先推荐符合规划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申报中央和省级各项财政资金支持,加快推进省、市、县合作的海洋项目基金落地。探索涉海资金股权投资试点,积极探索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合作,支持科技型涉海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涉海实体经济。增强对海洋新兴产业的融资增信支持。探索设立海洋融资担保机构和担保基金,联合打造海洋投融资服务平台。优化海洋领域投融资市场环境,鼓励有关涉海部门和金融机构发挥各自信息优势,常态化开展涉海企业投融资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各有侧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

完善用海用地保障。支持海洋类项目列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加强用海用地要素保障,探索实施低效用海退出机制,促进海域资源向优势产业集中。推进实施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在不影响国防安全、海上交通安全、工程安全及防灾减灾等前提下,鼓励对跨海桥梁、养殖、海底电缆管道、海底隧道、游憩等用海进行立体分层设权。探索漂浮式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政策,推动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向深远海拓展。划定传统养殖海域,积极争取养殖用海创新管理试点,科学界定用海方式,推动养殖用海集约节约利用。纵深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完成“已批未填”项目填海,有序开展填海竣工验收,退还海域使用金;加快“未批已填”图斑区域落地项目。落实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严格实施自然岸线占补,着力提升自然岸线保有率。完善无居民海岛市场化配置制度,探索利用无居民海岛建设深远海养殖保障基地。

(三)提升海洋灾害风险防御和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沿海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老旧居民区及人员密集区防灾能力建设,在海洋灾害高风险区域严格管控产业和园区布局。提升渔港防灾减灾能力,完善民生渔港配套基础设施,增强对渔民、渔船及远洋渔业发展的后方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海上安全风险防范,建立沿海地区风险源清单,以沿海石化、海上船舶等领域为重点,开展海洋环境风险源排查整治,建立沿海工业园区、企业及其周边水域、海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对突发污染事件的环境监测,深入开展“商渔共治”,防范化解海上安全风险。探索渔船管理新模式,加强异地作业渔船管理,落实“日定位、周调度、季核查”制度。建立健全海洋灾害和环境风险应急响应机制,加强海洋重大自然灾害和环境事故损失评估。

(四)提升海洋综合治理水平

增强海洋综合执法效能。加大“四海一家”联合执法力度,加强重点海域、岸线巡航巡查,完善运行信息通报和联合惩处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用海、越界捕捞等违法行为。开展“护渔护航”等专项执法行动,维护海洋生产和伏季休渔秩序。加强市、区两级海上搜寻救助队伍建设,探索利用本地通用航空资源参与海上搜救,争取国家海上专业救助力量适时驻守日照海域。探索建立海上移动气象站,提升海上气象精准预报能力。加强海上“移动基站”建设,探索在渔船编队作业中配备卫星电话,逐步提升海上态势感知能力。

发挥环保政策的刚性约束作用。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制定陆源和海上污染防控政策。全面实施入海排污许可制和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加强海洋垃圾和微塑料治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入海河流管理,坚持“一河一策”,做好全市流域工业企业、农业面源、畜禽养殖等污染管控,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入海。开展海域综合整治攻坚,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上游、人群聚集区等高敏感地区的污染、高风险产业准入,加强水质监测,对水质超标问题及时督导,加强整改落实。

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决策支撑。加强海洋经济、海洋管理等方面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加强海洋经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空间规划等研究力量建设,完善海洋综合管理业务体系,培育壮大海洋科学研究队伍,加强海洋各领域人才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海洋经济监测评估能力,为完善海洋经济治理体系提供决策支撑。

第九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实施

充分发挥市委海洋发展委统筹协调作用,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组织机制,强化海洋经济工作力量,推动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决策的落地见效。逐年分解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各涉海部门责任分工,压实各区县、园区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各项举措。强化对规划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及配套措施的督促落实,定期开展调度和监督检查。用好重大事项提级会办等机制,适时召开市委海洋发展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涉海部门加强与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沟通衔接,争取上位政策支持。

(二)监测评估

及时跟踪规划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等进展情况,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完善定期评估机制。加强海洋经济统计、核算,业务化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工作,强化海洋产业发展研究,全面分析规划发展目标完成程度。探索建立反映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统计体系、评价体系,不断提升海洋经济监测评估能力,为完善海洋经济治理体系提供决策支撑。

(三)规划宣贯

加强规划宣传,全面解读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导向,提升规划社会影响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规划的实施。做好涉海政策宣贯,吸引更多优质企业投向海洋领域,畅通公众意见反馈渠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海洋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和载体,及时公布海洋经济发展情况,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升全社会海洋意识。

《日照市“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草案解读

一、出台背景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海洋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向海洋进军,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向海图强之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要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健全维护海洋权益机制等。在去年7月1日中央财经委六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更加注重高效协同,更加注重产业更新,更加注重人海和谐,更加注重合作共赢。2018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海洋强省建设行动,先后印发《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关于加快建设海洋强省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的意见》等文件,安排部署海洋强省建设重点任务,明确目标和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海洋强省建设决策部署,市海洋发展局在对《日照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进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充分调研全市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分析研判国际国内海洋经济发展趋势,研究编制了《日照市“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旨在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海洋经济发展提供科学的指导和规划保障,聚力打造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新样板,营造海滨生态宜居宜业名城,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日照海洋篇章。

二、主要内容

《规划》提出要主动服务和融入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大局,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为主题,因地制宜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加速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推动科技创新与海洋产业融合发展,强化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全面提升海洋开放合作能级;明确“科技引领、创新发展,陆海统筹、协调发展,产业升级、协同发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合作共赢、开放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到2030年、2035年的发展目标。针对海洋经济空间布局、港园城融合发展、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海洋科技创新、海洋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海洋经济开放合作、海洋经济综合治理等重点方向和领域,提出25项具体任务,明确3项保障措施,着力强优势、补短板、固根基,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培育海洋经济新动能。

三、与上级政策异同和特点

《规划》基本覆盖国家及山东省关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和政策内容,并保持与省“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正在编制)、《日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衔接。特色创新主要体现在:

紧密结合日照实际,充分利用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省政府支持日照市港产城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深度挖掘“港通四海、桥系亚欧”区位优势,建立“港口+腹地”的海洋经济联动模式,着力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巩固发展海洋特色优势产业、前瞻布局海洋未来产业,加快推动海洋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将海洋资源优势切实转化为高质量发展胜势,打造人与海和谐共生的现代海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