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组织了项目征集和评审工作,现对拟分配到企业的项目(见附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反馈;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厅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

联系电话:0791-87287631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芳湖路2166号

邮编:330209

 

附件:2026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企业类)公示一览表 

 

 

江西省财政厅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