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各直属开发园区经发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20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现面向全市征集参与试点改造的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主要面向海洋装备、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三个试点行业(以下简称“试点行业”),具备数字化改造意愿的中小企业。

按照试点行业规上中小企业“应改尽改”、规下中小企业“愿改尽改”原则,鼓励我市试点行业中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参加。优先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拥有市级及以上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等相关荣誉、资质的企业。

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已纳入《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中央财政资金不再重复支持。

二、基本条件

1.试点企业须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划型为中小微型企业(参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可登录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在线自测)。

2.试点企业有明确的数字化改造意愿与实施需求,承诺试点期内(2025年9月7日至2027年9月6日),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的实际生产经营地,实施并完成数字化改造、投入使用。且改造完成后,根据最新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企业数字化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

3.试点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能积极配合各级有关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评测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按要求参与相关培训、供需对接及宣传推广活动。

三、支持政策

对工信部批复之日(2025年9月7日)起两年内实施,符合条件、列入试点范围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按照“先改后补、分批申报、退坡奖补”原则,在改造完成、已正常使用并通过评测验收后,对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三级、四级的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改造投入的50%,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分别给予不超过40万元/家、60万元/家、100万元/家补助。

改造投入主要包括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生产管控、产品设计、采购管理、财务管理等软件购置、一次性实施服务(含咨询、诊断等)和云服务(含租赁、算力等)支出,以及购置项目中所应用的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

本次为预征集,具体内容以相关“申报通知”为准。

四、相关要求

本次征集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申报企业须填写《南通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申报表》(附件1),于2026年5月2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属地工信部门,电子材料(含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版)同步发送至属地邮箱,邮件及文件命名格式为“所属地区—所属试点行业—企业全称”。

各地工信部门汇总审核后,填写《南通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汇总表》(附件2),于5月29日前盖章推荐至市工信局(企业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同步报送)。

市工信局将根据预征集情况,择时开展相关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相关企业和项目实施动态管理。

市工信局联系方式:信息化发展处季昌龙,85098810,Lhrhc.gxj@nantong.gov.cn

各地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海安市工信局:88859930,hafgwxxk@126.com

如皋市工信局:87652997,rgxxhk@163.com

如东县工信局:81996293,15251366368@sina.cn

启东市工信局:80799020,15996620657@qidong.gov.cn

崇川区工信局:89088564,675625803@qq.com

通州区工信局:86548785,1374317506@qq.com

海门区工信局:69933616,hmrgzncyk@163.com

开发区经发局:83596561,ntkfqxnc@163.com

苏锡通园区经发局:89196932,642179729@qq.com

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86978017,2303878931@qq.com

附件:1.南通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申报表

2.南通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汇总表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1日

附件1:申报表.docx

附件2: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