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根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与认定工作方案》,省文化和旅游厅拟组织开展第三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县(市、区)或功能区。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推荐。申报主体向所在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照《关于开展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与认定的通知》(苏文旅发〔2025〕29号)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遴选后向省文化和旅游厅行文推荐。
2.组织评审。采取专家初审(权重40%)、实地评审(权重60%)、综合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产生示范区建设单位建议名单。
3.公示公布。示范区建设单位建议名单经厅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发文公布。
三、其他事项
请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于8月1日前,将纸质推荐文件1份寄至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任志强,联系电话:025—83422678,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1号。
特此通知。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