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兰州大学,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及创建对象: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5-2027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对象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6〕25号)精神,我省兰州大学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创建对象,白银中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附件1)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对象。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年度工作指引(2026)》(国知发运字〔2026〕14号)要求,为扎实推进示范创建各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甘肃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部署要求,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为重要抓手,推动各创建对象对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评价指标》(附件2)(以下简称《评价指标》)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年度工作指引(2026)》(附件3)(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因地制宜做好“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统筹谋划,确保我省示范创建对象2027年底前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估验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各市(州)市场监管局。
1.强化组织统筹,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本地区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统筹推进,建立专人负责工作机制,定期调度辖区创建对象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困难问题。
2.全程指导培育,对照《评价指标》和《工作指引》,对兰州大学及辖区内示范企业创建对象开展常态化指导、精准化帮扶,督促完善工作台账、补齐短板弱项,推动各项创建任务落地见效。
3.规范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示范创建挂牌管理要求,督促创建对象2025-2027年创建期内不得制牌、挂牌及宣传,加强对创建工作实效性的监督,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4.做好总结报送,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典型经验,按要求向省局报送工作进展、成效亮点及问题建议,配合做好国家、省两级成效评估与验收准备工作。
(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5〕28号)精神,此前年度已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继续有效。各示范企业应对照《评价指标》和《工作指引》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地方知识产权工作,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提升知识产权水平,为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创建对象(兰州大学)。
1.制定专项创建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编制2026-2027年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报省局备案后严格执行。
2.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做好重大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认真落实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要求,强化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布局。在绩效考核、岗位聘任、项目结题、学生管理等内部政策中,避免简单以专利数量作为评价标准,全面实施以专利产业化前景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机制,提升高价值发明专利、“双五星”专利占比。杜绝科研人员提交与其专业领域、科研项目等毫无关联的专利申请,将弄虚作假编造专利、不规范专利署名等行为依法纳入科研失信行为予以调查处理。
3.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健全职务科技成果披露、专利转化尽职免责和知识产权权益分配等制度机制,建立常态化存量专利动态盘点机制,及时在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中填报专利产业化相关数据,科学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积极参与或承担专利池、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任务,深化产学研协同转化,提升专利产业化收益。建立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提升专利转让许可、开放许可活跃度,积极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专利转化对接活动,促进专利转化运用。
4.强化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保障知识产权相关专项资金投入。认真落实《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切实提高代理服务采购和管理水平,主动提升专利质量,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推动建立产教融合的涉外知识产权教学实践机制,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强化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在服务学科发展、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产学研协同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对象(名单见附件1)。
1.制定企业创建方案。结合产业特点和发展实际,制定2026-2027年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报属地市州局和省局备案。
2.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和研发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提升高价值发明专利占比。加强马德里国际商标布局,强化核心技术专利与自主品牌培育。坚决抵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行为、严格规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3.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快专利产业化进程,提升专利转让、许可、开放许可、作价入股活跃度,积极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强化商标品牌建设,参与重点产业专利池、创新联合体建设及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等任务,深化产学研合作,提升国际标准必要专利布局能力。
4.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应对机制。认真做好出口产品的知识产权合规自检,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认真落实《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切实提高代理服务采购和管理水平。在项目评审、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内部政策中,进一步突出提高专利质量促进专利产业化的导向。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全省示范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推进。各创建对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落地见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省市场监管局将在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专利导航、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等方面对示范创建单位给予优先支持。相关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加大政策支持,统筹本级知识产权政策资源,在专利转化、品牌培育、质押融资、人才培养等方面对创建对象予以倾斜,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助力提升创建质效。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创建单位要及时总结示范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省市场监管局将适时组织经验交流活动,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示范创建单位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对未通过2027年底评估验收的创建对象,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不予以认定命名;对在创建期内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创建资格。
四、其他事项
请兰州大学、各示范企业创建对象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各自制定的2026-2027年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各单位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创建工作总结,重要进展、典型案例随时报送。
联系人:甘肃省市场监管局 陈雷
联系电话:0931-8533597
邮箱:1156383234@qq.com
附件:
1.甘肃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对象
2.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评价指标
3.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年度工作指引(2026)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