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大连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引领作用,规范大连老字号的认定及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大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

二、政策依据

《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商流通规发〔2023〕6号)

三、主要内容

《认定管理办法》共二十六条,包括总则、认定条件、申报与认定、标识使用与管理、动态管理、附则等6方面条款,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认定对象。规定大连老字号认定对象为品牌,认定主体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能够体现品牌示范性、企业代表性、行业引领性的大连老字号品牌及其所属企业一并确认,并与老字号注册商标共同纳入名录。考虑到“辽宁老字号”的认定主体包含个体工商户,为实现省市老字号体系的合理衔接,大连老字号的认定主体也包含了个体工商户。

(二)明确认定标准。从品牌和企业两个维度分别明确标准。品牌方面,明确传承时间在30年(含)以上等条件;企业方面,明确传承业务20年(含)以上等要求。同时,企业字号(名称)或注册商标须与老字号品牌(历史曾用名)相一致,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

(三)明确行业范围。明确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企业可申报大连老字号,突出了商务领域行业特点和消费特质。

四、主要管理制度

(一)分级管理。建立市、区两级管理机制,明确大连老字号的申报和日常监管职责。

(二)动态调整。实施大连老字号日常管理,对企业经营中可能出现的违法失信行为、重大信息变更、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建立督促约谈机制。对大连老字号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不符合的予以取消大连老字号称号、移出名录等管理措施。

(三)标识使用。为利于品牌保护、规范使用和行政监管,《认定管理办法》参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将“大连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规定”作为附件发布,规范了大连老字号标识和牌匾的使用,并明确大连老字号标识权属于大连市商务局。

文件解读单位:大连市商务局消费促进处

文件解读人:陈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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