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江门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启动以来,广大市民踊跃参与,主动索取发票,有力营造了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在此,谨向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与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为落实全国统一部署,维护活动公平公正秩序,规范发票开具与使用行为,经研究决定,现对活动规则作如下调整:
一、优化“即开即奖”机制。在奖项设置中增设“谢谢参与”档位,取消100%中奖率;同时,为切实保障市民获得感,整体维持较高中奖比例,并适度提升单笔奖金金额。
二、完善“月度抽奖”衔接。凡在“即开即奖”环节抽中“谢谢参与”的发票,也可以自动参加当月“月度抽奖”,无需二次操作。
除上述调整外,活动其余规则保持不变。本通告自2026年5月25日起实施,活动将持续开展至2026年7月31日。
江门市商务局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