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安排部署,拟开展2027年度自治区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申报工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制了《2027年度自治区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指南》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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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度自治区财政出资地质勘查

项目申报指南

2027年是“十五五”规划全面实施、纵深推进之年,也是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充实完善自治区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储备库,夯实地质找矿工作根基,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制定2027年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重点

2027年自治区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申报按照“深化北疆东疆,推进南疆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两环八带”的总体空间布局,围绕“十五五”自然资源部下达新疆找矿目标任务,聚焦基础调查区、重点调查区、重点勘查区以及重要矿山深边部等区域,重点支持基础地质调查、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勘查、能源矿产勘查等项目申报立项,优先支持昆仑—阿尔金成矿带项目申报立项。

基础地质调查项目。主要面向重要成矿带基础工作空白区、基础调查区和重点调查区开展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1∶2.5万及1∶5万矿产地质调查、1∶5万地球化学普查、高光谱遥感调查及综合物探普查;填补1∶25万、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空白区;开展常态化全区成矿远景区划工作;探索地物化遥矿数据集成与智能化应用。

金属、非金属矿产勘查项目。在重点区域充分利用基础地质调查等成果资料,加强铁、锰、铬、钛、铜、镍、钴、锌、金、锑、钼、锂铍(铌钽)、钾盐、萤石、锆(铪)、高纯石英等战略性矿产调查评价,兼顾钨、锡、钒、硼、稀土、镁、金红石、菱镁矿等战略性矿产调查评价;选择有进一步增储潜力的项目开展普查工作新增一批资源量。

油气资源勘查项目。围绕主要含油气盆地和中小盆地空白区开展油气资源勘查,兼顾氦气调查评价。

煤层气、煤炭矿产勘查项目。继续开展重要盆地中深层煤层气调查评价,适当开展重要含煤盆地煤炭资源勘查。

二、申报方向

(一)续作项目

一是正在实施的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调查评价项目,已发现和圈定一定规模的矿(化)体、稀疏钻探工程化学分析结果证实矿(化)体向深部延伸较稳定,具有一定资源潜力,有望形成小型以上规模矿产地的项目。二是正在实施的矿产普查项目,资源量仍有较大增储空间,需要进一步加大工程控制的项目。

(二)新开项目

1.基础地质调查

一是基础调查空白区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1∶5万矿产地质调查;基础调查区和重点调查区内1∶5万矿产地质调查、1∶5万地球化学普查、1∶5万高光谱遥感调查和综合物探普查、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等基础地质项目;选择成矿条件好、空白区占比高的北疆、东疆地区开展1∶2.5万矿产地质调查和1∶2.5万土壤测量相结合的试点工作;以往实施的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1∶5万矿产地质调查确需更新的项目。二是新疆成矿远景区划研究项目。三是破解制约富铁、锰、铬、镍、钴、铜、钼、钾盐、油气、非常规能源等战略性矿产找矿突破的关键技术问题的综合研究项目。四是探索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数据集成与找矿靶区优选、智能化应用项目。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周期可根据需要设置为2—3个年度。

2.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勘查

(1)矿产调查评价

以往和正在实施的基础地质调查项目、二次资料开发、区域化探副样分析成果、综合研究等渠道发现和提交的异常、靶区、矿(化)点等成果,通过进一步查证和评价能提交勘查和出让区块的战略性调查评价项目。

矿产调查评价项目工作区面积原则上不大于200平方千米,可由1—3个工作区组成。

(2)矿产普查

一是以往和正在实施的调查评价或普查项目,地表和深部已圈定矿(化)体,通过进一步工程控制新增资源量有望达到小型以上规模的项目。二是基础地质调查项目新发现矿点或已注销探矿权,地表已发现矿(化)体,通过稀疏槽探、钻探验证新增资源量能达到小型以上规模的项目。

矿产普查项目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普查区。

(3)专项勘查

进一步筛选有利于实施专项勘查的矿集区或矿带,统筹矿产调查评价、普查等各阶段项目整体申报,统一组织实施。

专项勘查工作周期可根据需要设置为2—3个年度。

(4)自治区产业急需部署的矿产勘查项目等。

3.油气资源勘查

一是围绕环博格达山、伊犁盆地整体部署、有序实施油气地质专项研究项目,优选有利区和勘探目标;选择有利区集中部署油气勘查工作,力争获得工业油气流突破。二是选择焉耆、福津、库普、塔里木盆地库尔勒凸起等中小盆地,在综合研究和老资料重处理基础上,部署油气调查井等勘查工作,力争取得油气发现及良好油气显示。三是兼顾准噶尔盆地南缘齐古地区、塔西南麦盖提斜坡、吐拉盆地、托云等盆地开展油气基础调查和选区工作,发现烃源岩或油气显示,提供油气勘查区块。

油气资源勘查工作周期可根据需要设置为2—3个年度。

4.煤层气、煤炭矿产勘查

一是围绕伊犁、三塘湖、和什托洛盖等含煤盆地,了解中深层煤层气含气特征,评价资源潜力。二是部署开发条件优越、具有大中型资源潜力、适于露天开采的煤炭普查项目和特殊煤种勘查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重点、申报范围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提交的申报材料(附件1、2),要聚焦目标任务,深入总结以往工作认识、取得成果和存在问题,认真分析成矿地质条件、找矿前景,申报依据应充分可靠,实物工作量、经费应合理安排,并科学合理提出项目找矿靶区(基础调查项目),勘查区块、出让区块、远景区、有利区(调查评价项目),资源量(普查项目)等预期成果。

工作区已开展过勘查工作,再次申报的,需在立项申报表备注栏中说明,找矿潜力分析研究不深入,没有新认识、新发现、新技术、新理论等支撑找矿突破的,不予入库。

申报单位应认真开展各类重叠查询和扣除工作,确保申报项目范围合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已有(拟设)矿业权以及正在实施的中央、自治区、地方财政、援疆资金、自筹资金等项目工作范围,避让军事管理区范围。找矿信息明确、具有大中型资源潜力的铬、铜、镍、锂、钴、锆、钾盐、中重稀土8类战略性矿产勘查项目,可以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外申报立项,并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2022〕142号)、《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2024〕122号)要求,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后实施;基础地质项目工作范围与少量生态保护红线重叠,可不避让。

(二)以往年度入库未实施的项目,有新的地质成果和认识的,需重新申报立项。

(三)申报项目经费概算执行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1)》。

(四)申报项目提交资料:项目申报表、项目申报书及项目申报PPT(纸质材料1份、光盘2张)。年度项目立项论证前,可根据2026年度工作进展和成果补充修改申报材料。

(五)资料提交时间:2026年7月15日前(有重大找矿前景等特殊项目除外)。

(六)资料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报送地址:自治区地质勘查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市金银路52号自然资源办证大厅2楼203室)。

联系电话: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郭蓉 0991-8814372

自治区地质勘查管理中心 尚海军 0991-8865032

附件:附件1:自治区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申报表

附件2:自治区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