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

《江苏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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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