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市科技局按规范性文件清理办理工作要求,依据《湖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监督与评估管理规程》(鄂科技规〔2025〕8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对《十堰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监督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十科发〔2021〕4号)进行修订,起草制定了《十堰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监督与评估管理规程》,现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请将具体修改意见的盖章公文版和word版文稿,在5月15日前发至1146978158@qq.com。

联系人和电话:市科技局科技发展科段浩8653578

附件:十堰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监督与评估管理规程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15日

    

附件:    十堰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监督与评估管理规程.doc    

附件:    关于征求《十堰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监督与评估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