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上级局的工作安排,结合鄞州实际,现将开展宁波市鄞州区2026年度宁波市商业秘密保护贯标企业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宁波市商业秘密保护贯标企业是指按照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9月8日发布的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2273-2020《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与服务规范》(详见附件一)开展相关工作,并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培育的企业。重点培育对象为:

(一)辖区内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或重点集聚产业中,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强,保护工作成效较为突出的企业。

(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

(三)辖区内其他重点企业。

二、基本条件

(一)注册登记在宁波市鄞州区辖区内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以及属于宁波市鄞州区管辖的相关单位;

(二)拥有商业秘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关于商业秘密定义的要求,即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三)自有或者共有商业秘密,共有的要求占比50%以上并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积极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未被评定为省级、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点、宁波市商业秘密保护贯标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宁波市商业秘密保护贯标企业申报表一份(详见附件二),申报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二)对照上述基本条件,提供一套完整的本单位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相关的书面、电子版详细佐证材料(包含文字、照片等)。

(三)承诺书(详见附件三)

四、申报和验收时间

(一)2026年6月1日之前,提交宁波市商业秘密保护贯标企业申报表(初稿)WORD电子版。

(二)2026年6月8日之前,提交本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相关的详细佐证材料(包含文字、照片等)(初稿)电子版,承诺书(照片)。

(三)验收之前,提交上述材料的书式和电子版定稿。

(四)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报方式

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申报电子、书式申报材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后,再组织验收工作。

鄞州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汇总如下:

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直属所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堇山中路1518号丁仁伟18868650735
咸祥所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咸兴路19号沈敏18857403293
五乡所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爱民北路16号温暖13507072551
邱隘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善嘉路286弄17号孙二洋18857401071
横溪所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金溪路横溪市场监管所雷吉18857403922
姜山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北大路120号姜涛18857403863
潘火所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培罗成广场3号楼11楼A06寿谦18857403115
新河所宁波市鄞州区东胜街道贤良巷26号单海峰18857403119
宁东所宁波市鄞州区白鹤街道新河路428号陈红辉18857403581
明楼所宁波市鄞州区明楼街道徐戎路138号邱月18805843060
新城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惊驾路712号汉德城B座8楼徐丽娜18857402779
首南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98号向西60米王宇宇18857402831
东钱湖所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玉泉南路300号李挺13175918874

附件一: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2273-2020《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与服务规范》.pdf

附件二:宁波市商业秘密保护贯标企业申报表.docx

附件三:承诺书.docx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