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奋力实现一季度经济“开门红”的若干措施》(东发改〔2026〕20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和引导企业在春节前后早复工、早达产,结合倍增企业2026年一季度产值增长综合评分排名,择优分档给予倍增企业最高50万元的奖励,现开展2026年倍增企业稳产复产奖项目“免申即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条件

   (一)2026年东莞市“倍增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2026年倍增企业第一季度产值增长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初步筛选出拟奖励名单。

   (二)增长要求 

属于工业企业的,2026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正增长;属于非工业企业的,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正增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1、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属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规定不予资助的情形。

    二、资助方式与标准

    根据2026年第一季度产值增长综合评分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分档进行资助:第一档50万元,第二档30万元,第三档10万元。

    三、工作流程

    本项目实行“免申即享”流程。

   (一)企业信息确认。符合条件并确认接受奖励的企业,请于2026年5月27日-6月2日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填报企业收款账号等基本信息。未在本通知规定日期内完成填报的企业,视为放弃本项目享受资格。

具体路径: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点击“我要享政策”,搜索“2026年倍增企业稳产复产奖项目”,进入事项页面点击“申报入口”。

   (二)信用查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查询企业信用情况,核查结果显示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资助。

   (三)确定资助计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资助标准和企业填报情况,拟定资助计划报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审定资助名单。

   (四)资金拨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街(园区)发动和指导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确认信息。如果有企业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请各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做好网办导办指引工作,积极引导企业通过“企莞家”平台进行线上确认信息。

   (二)申报单位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户信息等),如发现有严重的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资金申报期间,请确保申报联系人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因无法取得联系对申报结果造成影响一律后果自负。

    五、监督管理

    受资助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中心:0769-23308863,23308812。

   (二)“企莞家”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2026年倍增企业第一季度产值增长综合评分表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

附件

2026年倍增企业第一季度产值增长综合评分表

总分指标内容评分标准分值
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100分)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2026年第一季度产值-2025年第一季度产值),得分=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10亿元)×50,最多不超过50分,最少不低于0分;50分
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速(%)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速=(2026年第一季度产值-2025年第一季度产值)/2025年第一季度产值×100%,得分=第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速/(50%)×50,最多不超过50分,最少不低于0分。50分

备注:非工业企业按营业收入计算。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