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190号)(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全面组织摸排申报

各地对照《通知》中的遴选对象、基本要求,组织辖区内重点用水工业企业、园区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开展申报工作,于2026年6月30日前对分类填报的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2、3)以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至我厅。2024年度水效领跑者名单内的企业、园区,可免于审核,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我厅。

二、开展省级标杆评选

我厅将对企业、园区申请进行评审,评选出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园区,征求同级水行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意见后进行公告。

三、择优上报国家参评

我厅将从省级节水标杆名单中优中选优,将符合要求的单位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参加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190号)

2.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3.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夏瑶;联系方式:65239275)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190号)

附件2.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附件3.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