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科创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阳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提升平台建设质量和创新效能,现决定开展市级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25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市级重点实验室。

二、评价方式

(一)绩效评价方式

此次绩效评价分为“年度考核”、“三年全面评估”两种;

(二)绩效评价对象

1.2024年度(含)之前认定的创新平台,参加本年度认定的可以不参加年度绩效评价;

2.由市级平台晋升为省级同类创新平台的可以只参加省级创新平台绩效评价;

3.2025年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创新平台需参加三年全面评估。(具体参评形式见附件1)

(三)绩效评价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对各类科技创新平台2025年度或近三年承担省市重大科研任务、资金投入情况、培养引进人才、科研成果产出及转化产业化、行业引领示范作用、经济社会效益、开放共享、运行管理机制以及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填报数据截止2025年12月31日)。

三、提交材料

(一)年度考核

《科技创新平台年度考核运行数据表》和年度工作总结(见附件2);

(二)三年全面评估材料

《科技创新平台三年全面评估运行数据表》、工作全面评估报告及相关印证资料(见附件3)。

四、评价流程

1.参评单位按要求将装订好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和pdf电子版,于6月26日前报送至组织推荐单位;

2.各县(区)科技部门、高新区科创中心为本辖区组织推荐单位,对本辖区参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填写《市级创新平台绩效评价推荐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将参评材料及汇总表,于7月3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平台科。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平台科:6699061

市区域创新促进中心:6699068

邮箱地址:kjptrck@126.com

附件:1.《阳泉市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参评名单》

      2.《科技创新平台年度考核运行数据表》

      3.《科技创新平台三年全面评估运行数据表》

      4.《市级创新平台绩效评价推荐汇总表》

阳泉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