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鄂经信办节能〔2026〕7号)相关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遴选推荐工作。经自愿申报、市级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推荐中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评价机构,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实名向省经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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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推荐名单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