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贸易投资促进局:
为加速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工业设计中心梯度培育体系,根据《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芜工信产研〔2024〕3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循自愿原则。申报主体分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两类。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由其具备法人资格的设立单位申报。
(二)申报条件。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业设计中心稳定运营3年及以上(截至申报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满足《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所列有关条件。
2.申报主体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线上主要是提交材料、线上审核等工作,线下主要是开展实地核查等工作。
(一)请申报主体于2026年6月1日至6月18日在“芜湖易企网”(https://www.eqoho.com/homePage/index)线上提交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相关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须按照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的名称命名,并逐一上传(同类扫描图片压缩合并成PDF),其中材料清单第9项“其他有关材料”围绕《管理办法》(附件1)“主要评价指标”补充提供证明材料。上传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文件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和尺寸适宜。
(三)请各县市区、经开区工信部门于6月19日至6月26日完成网上受理及初审工作。6月26日前正式行文报送推荐名单(盖章件PDF版本)至市工信局指定邮箱,推荐文件须说明所有上报企业均满足本通知“申报条件”第2点要求。
(四)市工信局于7月15日前完成项目评审及现场核查工作,市局现场核查率不低于50%,各县市区、经开区工信部门现场核查率须为100%。为避免对核查对象进行重复上门检查,降低企业负担,市工信局将通知被核查的县市区、经开区工信部门同步开展现场核查。未被通知的县市区、经开区工信部门自行开展现场核查,并于7月15日前报送本辖区《现场核查表》(附件3,盖章件PDF版本)至市工信局指定邮箱。
三、有关事项
(一)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原则上从市工信局认定的在有效期内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结合相关行业领域优质企业名单,我们梳理形成了百余家重点企业库(附件4),请各县市区、经开区在库内企业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宣传,深入挖掘,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为我市工业设计梯度培育打好衔接基础。
(二)各县市区、经开区工信部门要严格遴选申报对象,择优推荐;要对申报及佐证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三)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次认定的有效期为4年,到期应参加复核。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对已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默认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无需重新认定。如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在有效期满未通过上级工信部门复核或因其他情况被撤销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则须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开始申报认定。
(四)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通知申报主体注意把握时间节点,按时线上提交申报材料。网上申报端口关闭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24时,各县市区、经开区工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附件:1.
《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芜工信产研〔2024〕32号).zip
2.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doc
3.
第二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2026年度)申报认定现场核查表.doc
4.重点企业名单(内部文件点对点发送至县区)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