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察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节能降碳工作的重要部署,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6年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经信环资〔2026〕60号)工作安排,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监督约束作用,提升重点行业能碳管理水平,助力构建全周期全流程绿色制造体系,持续推动我市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年度节能降碳监察工作方案。

二、监察对象

重点用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三、监察时间

6月1日—11月25日

四、监察依据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

五、监察任务

(一)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碳监察

监察对象∶部分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含“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

监察内容∶依据《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重点核查主要产品能效水平、用能设备能效、能源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情况,并核算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二)节能审查整改项目整改落实情况监察

监察对象:2024年市经信局批复同意节能整改方案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监察内容:依据《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要求,对2024年市经信局批复同意节能整改方案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开展节能降碳监察,重点核查项目建设方案、能源消耗、能效水平、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是否与整改方案一致。

    

附件:2026年市级节能降碳监察名单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