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经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190号)要求,为做好我省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地对照《通知》中的遴选对象、基本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园区自愿申报,于2026年6月28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分类填报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详见文件要求,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各市经信局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并出具推荐意见,征求同级水行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意见后,于2026年7月8日前将推荐表、企业申请报告等通过平台报送省经信厅。
3.入选2024年水效领跑者名单内的企业、园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省经信厅审核。
联系人:姜晓慧(绿色制造处),0571-87058145;
赵帅帅(省技创中心),19857116337。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zip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