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征集2026年市级、区级绿色低碳工厂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计划
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认定为“2026年区级绿色低碳工厂”。在区级绿色低碳工厂中,择优确定5家企业向上推荐申报“2026年市级绿色低碳工厂”。
二、支持政策
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要求
企业申报绿色低碳工厂,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单位须为我区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会计信用、纳税信用、银行信用良好。鼓励“受绿色化贸易壁垒影响严重企业”积极申报。为进一步突出节能降碳导向,巩固提升产业绿色竞争力,在支持制造业企业申报的基础上,本年度绿色工厂重点支持53个行业企业(附件3)。
2.申报对象须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25)和工信部《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在满足其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申报市级绿色低碳工厂要求评价总得分85分以上,申报区级绿色低碳工厂要求评价总得分60分以上。
3.近三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除等);
(2)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3)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4)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5)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
(7)工厂未明确绿色制造相关管理层职责,未制定绿色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量化目标;
(8)工厂未按照GB/T19001、GB/T23331、GB/T24001、GB/T45001或相关行业适用的其他标准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质量、环境、能源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9)已在工信部、省经信厅、市经信局公布的绿色工厂(绿色低碳工厂)名录内的,也不再推荐申报。
四、申报流程
1.自评价。满足申请条件且自愿申报的企业、单位,对照评价标准和要求进行自评价。申报绿色工厂,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25)国家标准、工信部《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开展自评价。
2.申报材料。请申报企业按要求填报《2026年区级和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申报材料》(附件1)、《2026年度区级和市级绿色低碳工厂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
《2026年区级和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申报材料》(附件1)内含:(一)基本信息表、(二)基本要求、(三)评价指标表、(四)真实性承诺,请企业填报完整,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以附件形式提供,表格对应栏目仅标注索引。
绿色工厂评价评价涉及的绿色工厂通用建设指南(主要指标计算方法)、绿色工厂指标计算过程表及其附件(模板)、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清单(模板)、现行工业用水定额国家标准参考清单、现行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参考清单、现行强制性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参考清单、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等资料详见绿色工厂评价资料(附件4)。
纸质版(封面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于6月22日前报送区经信局1237办公室,电子版以文件夹的形式(PDF盖章版和Word版,文件夹以企业名称命名)发至邮箱yikeke2002@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区经信局产业发展科傅熠珂
联系电话:0571-89522232
附件1:2026年区级和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申报材料.docx
附件2:2026年度区级和市级绿色低碳工厂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3:53个重点行业清单.docx
附件4:绿色工厂评价资料.zip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