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内工信科电字〔2024〕45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6年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的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申请认定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写要求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推荐,务必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企业汇总表(见附件)及企业申报材料(见《管理办法》第九条,纸质版、电子版光盘一式两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或专人送达)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推荐。

收件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电子处,电话:0471-3682363,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自治区财政厅1808室,邮编:010098。请注明“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附件: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