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管委会,各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工信规〔2024〕2号)及数字化转型工作安排,现就2026年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政策第一批申报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是在厦实体经营的制造业企业;
(二)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涉黑涉恶行为,未被列入厦门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和厦门市信用管理平台披露的联合惩戒对象,且企业未列入厦门市财政资金限制扶持对象;
(三)申报主体不存在依法依规被列入安全生产(消防)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消防)等情形。
二、政策条件及补助标准
《厦门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第三条“支持上云上平台”条款。
(一)补助标准
对首次使用经市工信局备案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云服务商提供云服务的制造业企业,按照服务协议费用的30%予以补贴,每家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兑现条件
1.企业将相关工业软件部署于云端(若为私有云,硬件设备产权须归服务商所有,且由服务商统一提供数据备份及安全防护服务)或直接购买SaaS软件;
2.政策支持的范围包括云平台费用、软件费用及实施服务费用,支撑企业研发设计、生产管理、供应链管理、仓储物流、财务管理、绩效管理、数据分析与决策等相关的工业软件费用(实施服务费用原则上不应超过软件费用);不包含硬件设备。
3.企业应真实使用上云软件,且有持续更新的系统数据。
(三)申报材料
1.《制造业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兑现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可对接智能制造产业协会,由服务商免费提供);
3.其他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购买云服务协议(重点列明上云软件功能模块分项报价,以及对应的部署服务工作量与人工单价)以及对应的发票、付款凭证;
(2)上云实施过程证明资料(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现场照片、验收报告等,如有请提供);
(3)云服务使用(不少于一个月)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软件界面截图、系统操作日志截图、云平台管理界面截图、云服务器资源(CPU、内存等)使用情况截图等;
(4)其他证明材料。
4.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
注:
1.已享受过市工信局上云补贴的企业,不再重复予以支持;
2.服务协议仅限与备案云服务商或其授权代理商签订,后者须提供授权证明。
3.诊断评估。申报主体须进入“福建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信息平台”(网址www.fjgxfz.cn:38000)注册开展数字化转型自评估。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主体于2026年6月20日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使用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企业服务总门户“慧企云”平台(网址:www.xmsme.cn)进入“工信企服专区”,选择“2026年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第一批)”进行申报。如无法人账号,须先注册并认证,i厦门认证时间需要2-3天,请提前进行相关操作。
(二)线下受理
申报主体收到网络初审通过的短信通知后,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推荐邮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3号永建顶尚1号楼904;收件人:周碧瑶,15160070611)。材料格式要求:正文采用仿宋GB2312三号字,单倍行间距,一级标题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三号楷体GB2312加粗。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编写页码,胶装成册,以加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书脊注明单位名称和申报方向。
(三)项目评审及下达资金
市工信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开展现场核查,按程序研究后确定奖补名单和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下达奖补资金。项目具体奖补金额按照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统筹安排。
咨询电话:2896589,15160070611,18030270082
附件:1.制造业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兑现申报表;
2.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