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重大违法案件提级督办工作,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案件查办的指导、监督和协调,提升执法效能,依法从严查处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侵害游客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市场重大违法案件提级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于2026年6月11日前,以信函、传真等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我们。

联系人: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执法指导监督处

电话:0571-85111399

传真:0571-85111399

《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重大违法案件提级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