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精准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动项目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现就做好2026年省级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项目

紧紧围绕全省“十五五”规划任务目标,聚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补齐发展短板弱项,全面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择优增补一批引领示范性强、落地条件成熟、投资拉动突出的优质项目。

一是具备合规条件。项目应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赋码,立项、规划、用地、环评、能评等主要手续基本完备,年内能够按计划依法合规开工。要符合产业政策、节约集约用地、节能降碳、水资源保护利用、高质量招商引资等审查条件。特别是对沿黄区域新上工业项目、“两高”范围管理项目、涉及村庄建设项目,按照有关政策要求进行把关,严控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有新增用地需求的项目,须提供项目用地审查表和用地范围矢量数据(shp格式)。项目单位需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技术能力、人才支撑,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坚持质量优先。在相关产业、领域中应具有较强的引领支撑带动作用。重点产业类项目侧重于工艺技术国内外领先、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填补我省产业链条断点和布局空白;基础设施类项目侧重于“6张网”和6个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社会民生类项目侧重于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增强人民生活福祉。

三是强化投资拉动。坚持发挥省级重点项目对扩大有效投资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原则上应为2026年1月1日以来开工项目,总投资应在1亿元以上,在投资计划安排上,要与整体建设任务、年度建设内容相匹配,原则上除长周期建设项目外,年度投资计划不少于总投资的1/3。

二、调出项目

在库项目经现场核实评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调出:

1.实施类项目未按期开工,年内仍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2.已开工项目进度严重滞后,无实质工程量,无法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3.受政策、市场、要素、企业经营战略等重大变化影响,项目长期停滞、无续建实施可能;

4.存在未批先建、违规用地、环保安全不达标、虚报进度、材料造假等问题,项目单位存在重大失信、安全环保事故等情形;

5.其他不宜继续列入的情形。

三、准备类项目调整为实施类项目

对部分符合实施类项目条件的2026年准备类项目,按程序调整为实施类项目。要求立项、规划、用地、环评、能评等主要手续齐全,能确保依法合规开工。

四、计划调整

为充分体现省级重点项目的投资拉动作用,对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逐一核实,合理扩大年度投资计划规模。新调整的年度计划投资与项目总投资、建设期、时间进度等相匹配。对于完成调整后的省级重点项目,采取现场核实方式,进一步提升项目调度信息报送质量,提高项目进展、完成投资等上报信息精准性、有效性。

五、有关要求

(一)规范报送程序。项目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提出申请,跨县市区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向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请于6月5日(周五)上午11点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调出汇总表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6月8日(下周一)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申报具体要求和需提交材料,按对口负责科室要求执行,新增补项目在省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完成申报。

(二)充分沟通衔接。对申报项目,要从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准入条件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并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口业务科室做好有效沟通。申报时需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审批意见,涉及新增用地、污染排放的项目,需提供同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支持申报意见。

(三)严格审核把关。要严格把关项目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核实投资规模、年度投资计划、主要建设内容、要素需求等关键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项目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入选项目名单的予以调出,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工作统筹。进一步树立好项目标准,保持省级重点项目数量相对稳定,集中要素资源重点保障。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精心组织筛选,市里将根据项目筛选情况,统筹平衡调剂;对项目推进不力、调出项目过多的,相应扣减项目数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投资科,李友森,0543-3162329;动能科,陈曦,0534-3163222。

附件:1.2026年省级重点项目谋划储备指引目录

2.2026年省级重点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3.2026年省级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4.2026年省级重点项目申报书

5.项目申报承诺表

6.项目调出自评报告(模板)

7.项目调出汇总表

8.项目用地审查表

9.申请由准备类调整为实施类项目进展情况(模板)

10.年度计划投资核实表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日